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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哄哄,你方唱罢……没工夫跟你谈我的居心

来源:二三四教育网
摘自angela同志的文章

说实话我不明白,这人为什么如此愤慨,angela同志的斗争不是很具“有理、有理、有节”的精神吗?我并不赞同angela同志所说的“我们希望小号不要再参加比赛了”的愿望,因为使用大号小号是个人权利,不过如果小号获奖,应该澄清其身份,以免出现评委获奖这样的无视基本规则的笑话。不过“简书”掌柜的反应确实不够理性,不是企业家的风度。因为即便angela同志是小号,那又怎样。匿名举报可以,匿名参赛,匿名获奖行吗?

再说洛小安的事情。《我因为“抄袭”被撤了奖》一文已经被删除,中心意思是她的另一篇文章不是抄袭,就算是“抄袭”也与参赛获奖无关。她并且说,不管怎么样,钱他是不要的。我佩服她的大方,但又觉得何必呢?该是怎样就是怎样,用得着给“简书”节约钱吗?

“来来回回的甚是头疼。首先请各位“道德高尚”的作者先去网上搜索一下调色板的法律依据,这玩意儿居然还能自己制作,我就不一一截图了,大家看着也累。”

我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是制作调色板违背了法律,还是“调色板”的分析不能作为证据?如果是后者,那我可以回答,提出这种问题大概是受了知乎上某位提问者的影响,因为能做出判断的不是什么软件、什么程序,而是各自头脑中的理性。如果是指前者,那就要请洛小安同志得闲惠示了。

抄袭固然可恨,但是否应该迁怒到其它的作品?对这个问题,我挣扎良久。但是我想通了,对事不对人,某篇文章抄袭了,不代表这就是一个抄袭的人,而这次对话创作大赛也不是职业道德大赛,而是要作品说话的。对,如果评委从作品着眼真认为这是部好作品,那就该她得奖。

说回自己,也凑了一篇东西。简宝玉发来私信:

“您好,感谢您参与简书对话创作大赛,恭喜你成为优胜者!关注公众号“茶点故事”,后台回复“KOOOOB50”,领取您的参与奖励——50元简书大学堂无门槛现金券一张。”

真客气,说我是“优胜者”,这次大赛有五百多名优胜者,除了得奖的都是优胜者,因为他们可能有其他称谓(当然是猜测)。

不过这50元现金券不知道怎么用,问一下,可以套现吗?可以转让吗?低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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