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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文豪界第一吃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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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小在咱心中,鲁迅就是一副苦大仇深的国难脸,很难把他与美食、美酒联系在一起。实际上,在吃喝这件事上,鲁迅是个地道的吃货,不但会吃,还会做,吃着吃着就在圈里混high了,行话都精。

  话说,从岛国归来以后,从1912年到1926年,鲁迅在北京生活了14年,(艾玛,14年也就是我读两轮本硕博连读啊)他从一枚萌萌哒的正太(只有163的身高只能归类为正太了,)长成一只深沉的腹黑大叔,我们可以从他的日记里发现他去过的有名的餐馆就有65家!

  鲁迅对于北京菜、北方菜相当心水,回到上海后还念念不忘。贴心的许广平甚至曾想为其请一位北方厨师到上海,奈何做饭阿姨要价太高,才罢了。

  这65家北京馆子包括:广和居、致美楼、便宜坊、集贤楼、览味斋、同和居、东兴楼、杏花村等等。这还是不完全的统计,鲁迅去过的餐馆应该超过一百家。(确实真土豪呀)作为文学家最用功的吃货,鲁迅把吃饭这件事看得很重,在日记中占了非常重要的篇幅(老婆都没有这么多)。哈哈,这是民国新风尚,不同于古代文人“君子远庖厨”的习惯哈。

  在众多餐馆里,鲁迅去得最勤快的是广和居。广和居是北京“八大居”之首,店址在宣武门外菜市口附近的北半截胡同南口路东,1932年关门。这里是北京文人雅士以及官员常常聚会的地方,在民国时期非常兴盛出名,曾有人写了个微博:广居庶道贤人志,和鼎调羹宰相才。

  鲁迅经常到这家店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离家近。鲁迅当时住山会邑馆(绍兴会馆前身),胡同就斜对着广和居大门。有客人来了,鲁迅甚至会直接从广和居叫“外卖”到家里。

  广和居是个敞亮的四合院,院里分成大小各种房间,刚好给鲁迅和他那帮骚客朋友用,呼朋唤友,经常是是三五个人一起吃。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因为广和居有鲁迅必点的菜,那里的菜式基本上是宫廷菜改造的。广和居能吸引这么多名流和官员来,除了味道好,也因为它的菜多有典故,高档大气有内涵。比如其招牌菜之一的“潘鱼”,就是晚清翰林潘祖荫创造的,以前叫做潘氏清蒸鱼。还有一道“曾鱼”,是曾国藩创造的。当官的和文人都好这口,社会上,附庸风雅的,也喜欢往这儿来。

  鲁迅喜欢广和居一道叫“三不粘”的菜,是用鸡蛋黄、淀粉、白糖、清水加工烹制而成。这道菜讲究烹制时动作快,成品似糕非糕,似羹非羹,用汤匙舀食时,要一不粘匙,二不粘盘,三不粘牙,清爽利口,故名“三不粘”,还有解酒的功用。

  爱吃“三不粘”大概也与鲁迅爱喝酒有关系。鲁迅属于每顿饭必喝酒的人。史料记载,他和郁达夫喝酒的次数最多。鲁迅酒量不大,经常喝得酩酊烂醉,而且在喝酒的过程中烟不离手。郁达夫在1933年曾作诗赠与鲁迅,其中两句写道:“醉眼朦胧上酒楼,彷徨呐喊两悠悠。”

  鲁迅好酒这事还经常被黑,有人就在报纸上发漫画,画着一大坛绍兴酒,旁边缩着一个小小的他。

  鲁迅还喜欢吃辣,据说最开始吃辣是为了解困,后来就根本停不下来。1918年他在《新青年》杂志上发表《狂人日记》引来掌声四起,被胡适大大夸为中国现代小说的 “开山之作”,换了现在肯定是转载过万,各路网红跪舔不已。仗义的老鲁还请胡适到北京绍兴会馆吃饭,第一道菜就是放了辣椒的梅干菜扣肉。

  菜端上以后,胡适竟然爱吃,但他好奇菜里咋有辣呢,便问老鲁:“你们江浙一带人爱甜,应该不吃辣吧,你真是个奇葩。”老鲁回答:“绍兴人是不吃辣呀,我偏偏爱吃,辣椒解困。夜深人静、天寒人困滴时候,我就去隔壁家小尼姑家偷摘辣椒,然后洗吧洗吧就吃,吃的我脑门冒汗,全身得劲,老婆再也不用担心我会犯困啦,还可以接着写腹黑文章。你要不也试试?”胡适笑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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