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古人将芦苇茎中薄膜烧成灰,放在不同律管里,置案上,密封门户,到某一节气,相应律管里的灰即会自行飞出,以此预测节气。还有古书记载是预测中气,节气和中气都是历法上的名词。这叫“律管飞灰”,也叫“葭灰占律”。神奇吧?因为神奇,所以今天此法已失传。
2、据沈括说,世人称弓射出的为“箭”实在是误用而致。箭,为竹子的一种,多用作制造矢的材料,于是人们开始称呼矢为箭,但后来矢也用木头制作,再称作箭就错了。这实在是语言在使用过程中演化而脱离本来意思的一个例子。
3、有人送给孙之翰一块砚,价值三万,孙之翰说,此砚何以贵?对曰,砚以石润为贵,此石呵之则水流。孙曰,就算一天不停地哈气,也不过得一担水,值三钱,要此砚何用?!
4、陶渊明归园田居,“误落尘网中,一去三十年”,陶先生发现自己和生活有个误会,竟然用了三十年的时间,早干吗去了?央视人王青雷离职央视而发告别信,在体制内时如鱼得水或混时度日吃好拿好,一旦离职,则又义正言辞地说些取悦大众的话。这般便宜事,两头都占着。
5、对于女子的酷刑“幽闭”,此法为何?历来众说纷纭,鲁迅在《且介亭杂文·病后杂谈》中说,“谁都知道从周到汉,有一种施于男子的‘宫刑’,也叫‘腐刑’,次于‘大辟’一等。对于女性就叫‘幽闭’,向来不大有人提起那方法,但总之,是决非将她关起来,或者将它缝起来。近时好像被我查出一点大概来了,那办法的凶恶,妥当,而又合乎解剖学,真使我不得不吃惊。”
我觉得鲁迅并不是故意卖关子,然而读到这里总不免想起费马对于费马定理证明的描述:“关于这个命题我已经想到了一个绝妙而简单的证明方法,可惜这里的空白处写不下了。”
6、如果没有记错的话,我第一次吃皮内带汁儿的包子(灌汤包)是在上海,近来发现苏州本地小吃绿杨混沌店内的小笼包也不错,里面汁儿也较多,一口下去不小心的话就会烫着嘴。当然,我吃过的汤汁最多的包子是在扬州冶春茶社,包子较大,用小蝶盛着,上面插一根吸管。
7、南朝谢朓诗云:”芳洲多杜若(杜若:一种花卉,可入药——老撒按)。”贞观中,医局求杜若,度支郎乃下坊州令贡。州判司报云:”坊州不出杜若,应由谢朓诗误。”太宗闻之大笑。判司改雍州司法,度支郎免官。
事见《隋唐嘉话》,读之一笑。
8、对于人类为何多为右撇子,有一种说法是古代攻伐搏斗时,左手靠心脏比较近,故而以左手护心脏(后来发展为左手拿盾牌)——这个经验应该是牺牲了很多前辈换来的,右手负责攻击,久而久之,右手变得比左手有力、灵活。聊备一说 。
9、小学读书,语文课本有这样的诗:一去二三里,烟村四五家,儿童六七个,八九十枝花。但似乎下面的才是本来面目:一去二三里,烟村四五家,亭台六七座,八九十枝花。
而我觉得第一个更好,第三句仿佛能听到儿童的欢声笑语,写郊游所见嬉闹的儿童不比所见亭台更好吗?可惜这样的景象现代人却无法消受了,烟村已经没有,雾霾倒是不少,七八个的嬉闹儿童已经没有,多是背着沉重书包的孤独小孩,至于路旁的花枝更是罕见,举目四望,唯高楼大厦钢筋水泥映入眼帘。
10、汪曾祺的爷爷是清朝末科的“拔贡”(就是比秀才牛逼点的功名)。八股文写得极好,爱喝酒,酒后就一个人在屋子里大声背唐诗,他还是个眼科医生。汪家看眼科是祖传的。
汪曾祺的爸爸几乎是个全才,金石书画、吹拉弹唱、单杠踢足球、做鸟笼糊风筝,样样都精通。
当然,以上都是汪曾祺自己说的,是否如此不得而知。
11、近来看周作人的文章,发现就单一论题的议论文体,文字适宜在600-800字,太少则不甚透彻,太多就不免絮叨。
12、文字狱古已有之,清朝为甚,然清代以前亦多有因荒诞不经的理由而以文字入罪者,比如明朝洪武年间监察御史张尚礼,写有宫怨诗:“庭院沉沉昼漏清,闭门春草共愁生。梦中正得君王宠,却被黄鹂叫一声。”朱元璋看后,将其处以宫刑,理由也很荒诞:摹写宫中嫔妃心事太逼真了。张尚礼因此下蚕室而死。
13、上条提到“蚕室”,并非指养蚕的屋子,而是受宫刑的牢狱。因为受宫刑的人多畏风寒,所以将牢狱蓄火,宛如养蚕的屋子。司马迁就遭受过宫刑,下过蚕室。蒲松龄曾咏叹司马迁,“一代君权痛蚕室,千秋史笔溯龙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