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二三四教育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关于校园暴力,你也做过无动于衷的旁观者

关于校园暴力,你也做过无动于衷的旁观者

来源:二三四教育网

文/亓言

校园暴力,是一个令人无法轻易正视的沉重话题。

前不久,在美国,一桩恶劣的中国留学生校园霸凌事件的主犯被判获刑,引起舆论哗然。社会也终于因此意识到了校园暴力事件的广泛发生和影响深远。开始质疑中国的教育机构是否对类似事件的处理太过听之任之、避重就轻。

何止是在美国那么遥远,其实校园暴力一直发生在我们身边。

只是那时,我们都是无动于衷的旁观者。

-1-

刚上初中那会儿,我对初中生活跃跃欲试、充满了期待。

从熟悉的环境里出来,初中的一切对我来说都是非常新鲜和美好的。

可事实并不是这样的。

班上有个高年级“大哥”的亲弟弟老鬼。

他开心的时候,调戏小姑娘、开好学生的玩笑、和他一帮所谓的“好兄弟”坐在教室后头抽烟调笑。他不开心的时候,哪个男生让他看不顺眼了就拉来揍两拳、踢踢桌子椅子、顶撞老师。

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他的一举一动左右着班级里每个人的心绪。

就像一个随时都会爆发的炸弹,我们战战兢兢,不知道他究竟什么时候会爆炸。

-2-

有个默默无闻的同学小超。

他说话有点口齿不清,俗称“大舌头”。大概也因此特别沉默,在人群中总是刻意地降低自己的存在感。不与人对视,不和人说话,独来独往。

照理说他不会和老鬼有什么交集,但大概恰恰是沉默隐忍不声张的性格,他被老鬼盯上了。

而且,一盯,就是三年。

在一个个周三难得的自习课,在一个个长假放假前夕,偌大的教室里都会唯独少了小超和老鬼,以及一帮“兄弟”的身影。

那时不解的我问了知道原委的男同学,一阵短暂的沉默后,他说,他们在拿他练手。我一下就坐不住了,质问他这个时候怎么能事不关己安之若素地坐在教室里,你不去是吧?我去!我去告诉老师!

他一下把我拉住,我从没见过他这么认真,“你以为你能改变什么?”

原来老师都知道这样的事时有发生,但老鬼他们虽然会让小超受皮肉之苦,却并没有惹出大祸,所以学校也乐得不去追究。毕竟这样的事件影响学校的声誉,他们只盼日子过得快一些,快点把这几尊碰不得的大神送走。

-3-

初中三年时光,我和我的同学们一个个渐渐成长,经历了懵懂迷茫食髓知味的爱与恨,感受了真真切切不加掩饰的笑与哭,度过了最躁动不安年少轻狂的日与夜。

毕业的时候,我们回首这一切,感慨万分并且互道珍重。

而对小超而言,却只是意味着一个噩梦的终结。

读书的时候,女生间偶尔也会很愤慨地谴责老鬼他们的暴行。可在看到小超垂着头从身边走过的时候,又不知道该做些什么说些什么。同情和担忧,在他受的伤面前,显得苍白无力。

所谓“练手”的具体情形如何,我从没有亲眼见过。虽然身为同学,却不知道他都独自承受了些什么。

毕业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小超。

初中同学聚会的时候,不曾有人提起他的过去,也没有人过问他的现在。

我们的缄默,是对知道他的遭遇却视若无睹、无动于衷的过去的自己,一次次的否定和回避。

-4-

校园暴力事件,在世界各个国家均有发生,不分国界。

视事件轻重程度以及受害者心里承受能力,受害者身体、心理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重则自杀亲生、抑郁服药……

实际上,这样的事件离我们并不遥远,即便不是事件的旁观者、受害者,也一定对此有所耳闻。

在我们视野无法触及的地方,有罪恶滋生,有恐怖蔓延,有悲剧降临。

当下,我们为互联网上传播的青少年校园暴力事件啧啧称奇、感叹世风日下的时候,可曾哪怕有一秒想过,在十多年前,我们也可以为那些受害者做点什么,而不是像现在惭愧得连回想都不愿意。

现在的我们评论起校园暴力事件时振振有词高谈阔论,过了半个小时之后,刚刚的群情激奋义愤填膺就全然消失无踪,该干嘛干嘛,该做啥做啥。生活还是该继续,就仿佛受害人的生活也能好好地继续。

一言一行,在重复当年的自己。

如果我们默认了校园暴力是学校的必需品,是成长的必然代价,那么这个现象永远层出不穷。

昨天我们看到了女孩羞辱同学的新闻,今天我们看到了男孩殴打同学致残的新闻,那么明天我们身边的小孩会不会也成为新闻的主角?

只有当全社会开始持续地关注,才会引起广泛地思考和解决办法的及早出现。

如果依旧冷漠和健忘,从那时候的我们,到老师、学校,直到长大后的我们自己乃至将来的社会,永远都会是无动于衷的旁观者

希望不久之后,小超会看到那些不断在法律的灰色地带挑战人性底线的人能够绳之以法。而我们的孩子能在安全快乐的校园里,无忧无虑地度过本就该单纯愉快的青春。


喜欢请转发给朋友或分享到社交平台吧~

请务必注明作者是<逆行星>的亓言~

微信公众号转载授权等相关事宜请简信联系<逆行星>。

Copyright © 2019- how234.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3008801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