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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走了最远的一条路

来源:二三四教育网

前言:

徐刀刀发表在ONE上的文章《我的女朋友小初》最后说到:

“我说走这条路,你说走那条路。后来你说,那条路多他妈远啊。

小初,其实你走了最远的一条路,但是我希望你走得远,特别远。”

我看到这里,傻眼了。突然觉得这是对我说的话,我走了最远的一条路。

地铁还在开着,冷气也很足。我抬头看向地铁奔跑的方向,能感觉到四周的黑暗隧道唰唰地倒退。

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就开始走了呢?

15岁时,作为全校唯一一个考上县重点的学生,据老师预测是考不上的,意外了所有人,也自然成为了学弟学妹的励志榜样,用老师的话说:“即使你不是前三,也不要放弃考重点!你看她,一切皆有可能”。

我当时真的以为我就是个神话,但是这个神话人把高中三年过得索然无味,简单粗劣。

比如,期中考试排名38,我用我自己的神话经历,奋发图强,夜夜挑灯,终于期末,第45了。我安慰说幸亏努力了,要不然肯定就48了。

高中三年我就在这样的励志和自我安慰中飞过,没有逃课,没有梳妆打扮,没有暗恋,没有运动,没有休闲和娱乐,什么也没有,甚至没有记住同班同学的脸、名字,毕业照上的人个个都脸生。我就是个剪着短发戴着眼镜穿着校服瘦得一把抓的书呆子。现在想想,即使最后高考很现实,服从分配进了一个不入流的院校,我依然佩服那个曾经很执着很呆很傻的姑娘。因为现在的我,已经做不到了。

那个时候全班80%的有志者都选择复读,誓要对得起重点高中。我说,何必呢,一年之后如果还是考得不理想,是不是越走越远了呢?于是我选择了这条我觉得即使弯曲一点,但看起来比较近的路。

很遗憾大学四年被我过得非常庸俗。在这个不怎么入流的象牙塔里,18岁的我开始逛街,开始逃课,开始恋爱,开始交朋友,开始兼职,开始考证书,开始参加社团,开始做些大学必做的事。从这个时候开始我才发现我竟然是这样子的一个人,敢情过去的那个我都是个假象?!

我才发现我竟然也喜欢逛街,竟然也喜欢买衣服,竟然也喜欢打扮,我根本就不是个假小子。枉我误会了自己这么多年。我甚至发现自己竟是扁平足,难怪走远了脚板疼。当然恋爱谈得也很忘我,兼职做得也俗气,图书馆的书只看了一点点,奖学金混了二三等,像个幽灵一样地自我主义。我承认心理上我自由得像一只出笼的野人,我一点也不后悔选择了这条路,我告诉自己。

毕业了我又庸俗地考了一把研,估计大学必做事项我已经一个不落。复试通知出来了没有考上公费,自费研究生要不要读呢?我算了笔账,三年3万块,对我这乡下小家压力不小哇。大家都劝说念吧,读研时可以赚钱,而且出来了很快就能捞回来。我说:万一不能很快赚回来呢?我可不能自私地索取,我长大了要独立了,要有责任感。于是我工作了,22岁。

关于工作我又非常庸俗的奔向了大上海。我拽着我的法律专业进律师事务所当助理,就像《爱情公寓》里的张伟,除了打杂,就是穷,然后就是迷茫。接下来发生了一件需要用钱的大事,我意识到我太太太穷了,在律所实在不能解燃眉之急,于是狠下心做了个决定,转行。随后我便开始了我的转行之旅,经过慎重考虑,当了一个小型商务咨询公司的项目专员,一年后被客户公司游说去做采购助理,考虑是外企,工资高些福利更齐全,被忽悠去了;半年后又被公司的销售部门老大忽悠去做了他的助理,于是每天都昏天黑地的加班,像个拼命三郎。 如果一直这样也就罢了,生活却又碰到了需要用钱的地方,我又一次感觉自己好穷,穷得实在叫人很沮丧。这个时候我已经毕业3年了,25岁,我告诉自己说这是我选择的路,即使这样子也是自找的,但是允许你再探索探索。

话说回来这笔钱最后的解决方式也很奇葩。一年后公司说派去德国培训,签个服务协议再服务2年。想了想,辞职了,裸辞。原因复杂。

这时候我左思右想何去何从,我忽然觉得我怎么走了这么久,很努力很发奋,却没有走多远呢?我如果继续这样走,会不会仍然这么缓慢?

想完的结果是26岁我下海创业了,找了个更奇葩的以活120岁为目标的战友,我们勾画了宏伟的蓝图,并且迅速招募组成了一只5人团队,大刀阔斧地干起来。又是一年。

好吧,此处省去一万字,创业基本上告一段落,项目寸步难行,整个团队脱产运行了一整年,积蓄耗了个精光,还欠了一笔。我又坐在地铁上沉思,这是我毕业的第五年。重点是我回到了起点,在27岁的时候。

就是现在,地铁还在疾驰,我化着精致的淡妆,磕着黑框眼镜,穿着雪纺衬衫和长裙,用轻飘飘的眼神看着地铁里上下的人群。谁也不知道这个姑娘已经在上海工作4年创业1年,除了一台电脑一部iPad一只手机,资产为负,没有遇到一个可以喝酒说话一起疯狂的知心好友,也没有遇到一个可以相伴而行的情侣,无业游民一个,在思维乱跳的时候,无意间点ONE出来看,然后看见《我的女朋友小初》最后这一段话。

地铁里大家表情都很麻木,我忍不住笑了。我笑我就像小初一样,一直希望走一条看起来不那么远的路,却走了一条最远的路。

已经走了,我也只能头也不回,继续走远。

(2014年6月4号,写在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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