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除了产品要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外,还必须不断降低产品成本,包括降低税务成本。本文通过以下两个事例来说明降低税务成本的方法。
[例1]假设某集团公司有两个子公司分别为A公司和B公司,A公司生产包装箱,B公司生产某种化工产品,该产品90%以上用A公司生产的包装箱进行包装,且B公司将生产的产品卖给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再销售给各经销商。该公司的销售政策是:客户销售完产品后,B公司按每个包装箱4元的标准回收各经销商退回的包装箱。假设A公司每个包装箱的含税售价为4元,B公司销售给集团公司的化工产品的含税售价为15元,集团按20元的含税售价销售给经销商。若集团公司销售10000箱用A公司生产的包装箱包装的化工产品,则该集团和所属子公司目前的会计核算处理如下:
1、A公司销售包装箱给B公司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B公司 40000
贷:产品销售收入——包装箱 34188.03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5811.97
2、B公司购入A公司包装箱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包装材料——包装箱 34188.03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5811.97
贷:其他应付款——A公司 40000
在这一环节中进销相抵,集团公司不存在税收成本。
3、B公司将产品卖给集团公司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集团公司 150000
贷:产品销售收入——化工产品 128205.13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21794.87
4、集团公司购进B公司化工产品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化工产品 128205.13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21794.87
贷:其他应付款——B公司 150000
这里B公司与集团公司进销相抵,集团公司不存在税收成本。
5、集团公司销售化工产品给各经销商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某客户 200000
贷:产品销售收入——化工产品 170940.17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29059.83
从集团公司利益出发,集团公司需上交增值税29059.83元。但是如果通过按下面的会计处理程序核算会发现,企业可少交一部分增值税。
1、2步A公司和B公司的会计分录与上一致。
3、B公司生产出产品后卖给集团公司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集团公司公司 110000
贷:产品销售收入——化工产品 94017.09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15982.91
在这里计征增值税的依据不含包装箱的价格,和前面第3相比,增值税(销项税)少了包装箱的税。同时,B公司作分录:
借:包装物——出租包装物 40000
贷:包装物——库存包装物 40000
4、集团公司购进化工产品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化工产品 94017.09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15982.91
贷:其他应付款——B公司 110000
当然,在这里进销相抵,集团公司不存在税收成本,集团公司销售有包装箱包装的化工产品给各个经销商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某客户 160000
贷:产品销售收入——化工产品 136752.14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23247.86
借:银行存款——客户押金 40000
贷:其他应付款——客户押金 40000
从集团利益出发,集团公司上交增值税23247.86元,和前面计算出的上交增值税29059.83元相比少交5811.97元,节约率为20%,如果该公司销售量很大的话,节约的税收成本就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