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区党员管理规则》,区委组织部决定在春节前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一次集中梳理。现通知如下:
1、党组织关系已经从原来所在党组织转入我区,但没有及时落到相应党组织的党员,年1月16日之前要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到相应党组织接转党组织关系。
2、长期在我区工作或者生活,但组织关系不在我区的党员,在年3月1日之前要与所在党组织取得联系,将组织关系转入我区或取得流动党员活动证。
3、党组织关系在我区,但居住地发生变化的党员,要将党组织关系在年3月1日之前转到其居住地党组织。
4、全区各级党组织要主动工作,为党员转接组织关系创造方便条件。
5、对本通知有疑问或需要得到帮助的党员可以直接与中共区委组织部取得联系。
联系办法如下:
信函 地址:区大连门广场一号
收信人:区委组织部组织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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