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安全警示标识(收藏十五篇)。
管理制度是实施一定的管理行为的依据,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消防安全警示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防火安全警示标识 篇1
尊敬的业主(住户):
您好!新年即将来临,为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和盗窃的发生,确保业主拥有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环境,家园管理处提醒您做好以下工作:
1、离开家时检查用电设备是否已关闭,用电设备长期不使用时,应切断电源或拔下插头。
2、阳台请勿堆放易燃物品,以免大风天气引燃物品。
3、家中避免存放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出门检查门窗是否锁好。
4、当遇到陌生人在住所附近徘徊时,及时拨打物业电话,物业及时安排秩序员前去查看处理。
5、家中来访陌生人员请认真核实身份确认无问题后再开门,以防不法份子冒充相关人员入室盗窃诈骗。
望各业主/住户互相转告,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参与防火防盗,齐心协力,平平安安迎接新的一年。
通知人:
时间:
防火安全警示标识 篇2
1、遵守消防法规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2、一定要把火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3、火灾起心莫急湿手捂口鼻。
4、冬秋草枯树叶黄,护林防火记心上。
5、加强环境监督,维护环境安全。
6、生命是璀璨的珍珠,安全是守护珍珠的蚌壳。
7、提高环境道德水平,建设文明小康城镇。
8、学《消防法》,走平安路。
9、消防为我保安全,我做消防宣传员。
10、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11、人人参与消防,安全传万代。
12、人有情,火无情,防火知识要普及。
13、人有情,火无情,校园防火要记紧。
14、消防演习常实践,共建平安好校园。
15、消防意识不提高,危险系数必定高。
16、消防知识牢记它,火灾预防靠大家。
17、今天学消防知识,明天做消防卫士。
18、煤气泄漏不慌张,快关阀门快开窗。电器着火不要怕,快把电闸拉向下。
19、安全,要从一点一滴做起。
20、火灾来临不要慌,学好消防小知识。
21、我以我心爱校园,我以我行铸平安。
22、校园防火措施好,学生安全有保障。
23、用火安全做加法,幸福生活用乘法。
24、用谨慎捆住火种,让危险远离一生。
25、一拔二喷三扫射,消防知识要谨记。
防火安全警示标识 篇3
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项目部安全部和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应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并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同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6、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7、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
8、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的,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9、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随时可用;
10、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1、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
12、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防火安全警示标识 篇4
为全面深化“基层基础攻坚年”各项工作,切实减少和有效控制一般火灾事故,坚决防控重特大事故,推动公司消防安全整体环境持续稳定。捷丰公司根据《重庆市长寿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夏季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夏季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
为抓好公司夏季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我公司成立夏季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内容总结如下:
1.对公司范围内的车间、队、班组的消防器材、设施进行了检查、清点,遵守了“三定原则”。
2.对公司范围内的安全通道进行了检查,达到畅通无阻。
3.对公司在外作业现场配备灭火器的情况进行了落实,情况良好。
4.对公司员工进行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防火安全警示标识 篇5
xx小区栋室业户:
x年11-12月,物业公司组织开展了小区入户消防安全宣传检查工作,在宣传检查过程中发现你户有下列妨碍消防安全的行为:
占用消防通道和在消防通道停放车辆;
占用、封堵楼梯走道和出口;
损坏、挪用消防设备和器材;
不按规定使用管道液化石油气;
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未经审批进行烧焊等行为;
未办理申报审批手续即进行动火作业;
烧焊、用水、用电作业防火安全保障措施未落实;
擅自挪用灭火工具、器材或消防备用水源;
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超负荷用电。
希望贵户于xx年xx月xx日之前完成整改,并向我单位提出整改复查申请。
通知人:
时间:
防火安全警示标识 篇6
一、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一)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二)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三)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二、学校消防安全知识
1、为什么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首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是当前火灾形势和安全工作的需要,是提高全校火灾预防能力的一项群众性基础工作。
其二,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是保护在校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的需要。在发生火灾时,在校学生由于生理、心理等客观因素,更容易受到危害。
其三、在校学生在学校安全工作中具有重要地位和独特作用。学校发生的火灾,60%至70%在人员活动较为集中的场所。学生是学校的主人,预防学校火灾,学生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如果学生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常识缺乏,扑救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互救能力低下,一旦发生火情,势必酿成火灾,造成严重后果。
因此,要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消防安全意识。
2、学生教师寝室为什么不能使用大功率电器?
首先,学生公寓属于公共住宿场所,涉及公共安全利益,使用大功率电器极易引起电线超负荷,造成电流增加,电线发热,超得越多,发热也越快。电线绝缘层允许温度一般为60℃,如果线路长期过负荷运行,线路发热量增大,绝缘层加速老化。当温度在大于250℃时,绝缘层会发生自燃,并与电线分离,造成短路而发生火灾事故。
3、那些电器不允许在学生宿舍使用?
学生公寓内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电取暖器、电热毯、电热杯、热得快、空调器等大功率电器。
4、为什么不能乱拉乱接电线?
一是,不懂电工专业知识的人,在乱接电线中因错误接线容易造成事故,或连接不牢固形成接触电阻过大而引发火灾事故。
二是,导线的设计容量是有限的,乱接电线造成接入过多的负荷,容易因过负荷而造成火灾。
5、怎样正确使用“119”电话或校内报警电话?
一是,报警时,首先要沉着冷静,不要心慌,
二是,要讲清楚起火单位、地址、燃烧对象、火势情况,并将报警人的姓名、所在的电话号码告诉消防队,以便联系。报警后,本人或派人到通往火场的交通路口接应消防车;
三是,要早报警,为消防灭火争取时间,减少损失。
6、火灾事故发生的原因有哪些?
火灾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有:放火、电气、违章操作、用火不慎、玩火、吸烟、自燃、雷击以及其它因素如地震、风灾等引起。
7、为什么冬季火灾事故多?
冬季天气寒冷,雨水稀少,贮存的各种原料多,用火、用电、用气量多。冬季又处于每年的首尾之际,生产、工作繁忙,加之昼短夜长,人们容易懈怠,往往忽视消防安全,初起火灾不能及时发现。所以造成冬季火灾事故多,损失伤亡大。
8、什么是火灾?
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并造成一定危害的.燃烧现象,称火灾。
9、防火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防止燃烧条件的产生,不使燃烧三个条件相互结合并发生作用,以及采取限制、削弱燃烧条件发展的办法,阻止火势蔓延,这就是防火的基本原理。
10、防火的基本措施有哪些?
防火的基本措施有:
①控制可燃物。②隔绝助燃物。③消除着火源。④阻止火势蔓延。
11、灭火的基本方法有哪些?
冷却灭火法, 隔离灭火法, 窒息灭火法,抑制灭火法。
12、常用的灭火器有哪些?
常用的灭火器有: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泡沫灭火器。
13、二氧化碳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二氧化碳灭火器使用方法:先拔出保险栓,再压下压把(或旋动阀门),将喷口对准火焰根部灭火。
14、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与二氧化碳灭火器的使用方法相同,但应注意的是:干粉灭火器在使用前,应先把灭火器上下颠倒几次,使筒内干粉松动。在使用ABC干粉灭火器扑救固体火灾时,应使灭火喷嘴对准燃烧最猛烈处,左右扫射,并应尽量使干粉灭火剂均匀地喷洒在燃烧物表面,直至把火全部扑灭。因干粉的冷却作用甚微,灭火后一定要防止复燃。
15、电气火灾原因有哪些?
电气火灾主要有短路、过负荷、接触电阻过大、漏电、电热器使用不当、静电和雷电。
16、点燃的蚊香为什么要注意防火?
蚊香具有很强的阴燃能力,点燃后没有火焰,但能长时间持续燃烧。蚊香燃烧时,中心温度高达700℃,超过了多数可燃物的燃点,一旦接触到可燃物会引起燃烧,甚至扩大成灾。
17、用蜡烛照明为什么要注意防火?
蜡烛作为一种可以移动的火源,稍不当心,就可能烧熔、流淌,或者倒下,遇可燃物容易引起火灾。
18、香烟头为什么能引起火灾?
烟头表面温度为200?300℃,中心温度可达700?800℃,它超过了棉麻、毛织物、纸张、家具等可燃物的燃点,若乱扔烟头接触到这些可燃物,容易引起燃烧,甚至酿成火灾。
19、吸烟在哪些情况下容易引起火灾?
①躺在床上和沙发上吸烟。
②在禁止吸烟的地方吸烟。
③在修理汽车和清洗零件时。
④乱扔未熄灭的烟点和火柴梗。
20、电脑着火怎么办?
应对的方法是:电脑开始冒烟或起火时,马上拔掉插头或关掉总开关,然后用湿地毯或湿棉被等盖住电脑,这样既能阻止烟火蔓延,也可挡住荧光屏的玻璃碎片。切勿向失火电脑泼水,即使已关掉的电脑也是这样,因为温度突然降下来会使炽热的显像管爆裂,此外,电脑内仍有剩余电流,泼水可能引起触电。切勿揭起覆盖物观看,灭火时,为防止显像管爆炸伤人,只能从侧面或后面接近电脑。
防火安全警示标识 篇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的重要决策部署,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三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四条 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全面负责。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 坚持权责一致、依法履职、失职追责。对不履行或不按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二章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消防工作职责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消防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负责本地区消防工作,每年召开消防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本地区消防工作重大事项。每年向上级人民政府专题报告本地区消防工作情况。健全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牵头的消防工作协调机制,推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
(二)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确保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三)督促所属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在农业收获季节、森林和草原防火期间、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活动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推动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推广使用先进消防和应急救援技术、设备。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工作。大力发展消防公益事业。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推进消防教育培训、技术服务和物防、技防等工作。
(四)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组织实施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实行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报请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停产停业整改报告,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并组织有关部门督促隐患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五)依法建立公安消防队和政府专职消防队。明确政府专职消防队公益属性,采取招聘、购买服务等方式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建设营房,配齐装备;按规定落实其工资、保险和相关福利待遇。
(六)组织领导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制定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建立灭火救援社会联动和应急反应处置机制,落实人员、装备、经费和灭火药剂等保障,根据需要调集灭火救援所需工程机械和特殊装备。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职责。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除履行第六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定期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办公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
(二)针对本地区消防安全特点和实际情况,及时提请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组织制定、修订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
(三)将消防安全的总体要求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严格审核。
(四)加大消防投入,保障消防事业发展所需经费。
第八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除履行第六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定期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办公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
(二)科学编制和严格落实城乡消防规划,预留消防队站、训练设施等建设用地。加强消防水源建设,按照规定建设市政消防供水设施,制定市政消防水源管理办法,明确建设、管理维护部门和单位。
(三)在本级政府预算中安排必要的资金,保障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促进消防事业发展。
(四)将消防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政府民生工程或为民办实事工程;在社会福利机构、幼儿园、托儿所、居民家庭、小旅馆、群租房以及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的场所推广安装简易喷淋装置、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五)定期分析评估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重大火灾隐患,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整改措施,督促限期消除。
(六)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有计划地建设公益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开展消防科普教育活动。
(七)按照立法权限,针对本地区消防安全特点和实际情况,及时提请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组织制定、修订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
第九条 乡镇人民政府消防工作职责:
(一)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二)安排必要的资金,用于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业务经费支出。
(三)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并严格组织实施。
(四)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等职能,并开展消防宣传、防火巡查、隐患查改。
(五)因地制宜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措施和要求,加强消防宣传和应急疏散演练。
(六)部署消防安全整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七)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城乡消防安全水平。
街道办事处应当履行前款第(一)、(四)、(五)、(六)、(七)项职责,并保障消防工作经费。
第十条 开发区管理机构、工业园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负责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工作,按照本办法履行同级别人民政府的消防工作职责。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应当组织实施消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部署要求,定期研究部署消防工作,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消防安全问题。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分管消防安全的负责人应当协助主要负责人,综合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下级政府落实消防工作的情况。班子其他成员要定期研究部署分管领域的消防工作,组织工作督查,推动分管领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第三章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下列职责:
(一)根据本行业、本系统业务工作特点,在行业安全生产法规政策、规划计划和应急预案中纳入消防安全内容,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二)依法督促本行业、本系统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消防工作经费;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检查治理,消除火灾隐患;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每年组织应急演练,提高行业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
(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三条 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对审批事项中涉及消防安全的法定条件要依法严格审批,凡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得核发相关许可证照或批准开办。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不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一)公安机关负责对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指导、督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依法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组织针对性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消防行政处罚。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扑救,承担或参加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办理失火罪和消防责任事故罪案件。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
(二)教育部门负责学校、幼儿园管理中的行业消防安全。指导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宣传工作,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活动统筹安排。
(三)民政部门负责社会福利、特困人员供养、救助管理、未成年人保护、婚姻、殡葬、救灾物资储备、烈士纪念、军休军供、优抚医院、光荣院、养老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审批或管理中的行业消防安全。
(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职业培训机构、技工院校审批或管理中的行业消防安全。做好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企业专职消防队员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内容。
(五)城乡规划管理部门依据城乡规划配合制定消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依据规划预留消防站规划用地,并负责监督实施。
(六)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依法督促建设工程责任单位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在组织制定工程建设规范以及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时,应充分考虑消防安全因素,满足有关消防安全性能及要求。
(七)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在客运车站、港口、码头及交通工具管理中依法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有关消防工作制度。
(八)文化部门负责文化娱乐场所审批或管理中的行业消防安全工作,指导、监督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剧院等文化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九)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审批或管理中的行业消防安全。
(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依法对流通领域消防产品质量实施监督管理,查处流通领域消防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十一)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依法督促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加强特种设备生产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在组织制定特种设备产品及使用标准时,应充分考虑消防安全因素,满足有关消防安全性能及要求,积极推广消防新技术在特种设备产品中的应用。按照职责分工对消防产品质量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消防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做好消防安全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负责消防相关产品质量认证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负责指导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协助监督管理印刷业、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督促新闻媒体发布针对性消防安全提示,面向社会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十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严格依法实施有关行政审批,凡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得核发有关安全生产许可。
第十四条 具有行政管理或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应当结合本部门职责为消防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
(一)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列入地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二)科技部门负责将消防科技进步纳入科技发展规划和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消防安全重大科技攻关、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会同有关部门推动消防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将消防知识纳入科普教育内容。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指导督促通信业、通信设施建设以及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消防安全管理。依据职责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行业规划和布局。将消防产业纳入应急产业同规划、同部署、同发展。
(四)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监督监狱系统、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将消防法律法规纳入普法教育内容。
(五)财政部门负责按规定对消防资金进行预算管理。
(六)商务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商贸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七)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并指导业主依照有关规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改造。
(八)电力管理部门依法对电力企业和用户执行电力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广采用先进的火灾防范技术设施,引导用户规范用电。
(九)燃气管理部门负责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督促燃气经营者指导用户安全用气并对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排除隐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依法查处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等各方主体的燃气违法行为。
(十)人防部门负责对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十一)文物部门负责文物保护单位、世界文化遗产和博物馆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十二)体育、宗教事务、粮食等部门负责加强体育类场馆、宗教活动场所、储备粮储存环节等消防安全管理,指导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十三)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监管机构负责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业机构、保险机构及服务网点、派出机构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保险监管机构负责指导保险公司开展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业务,鼓励保险机构发挥火灾风险评估管控和火灾事故预防功能。
(十四)农业、水利、交通运输等部门应当将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纳入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十五)互联网信息、通信管理等部门应当指导网站、移动互联网媒体等开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传。
(十六)气象、水利、地震部门应当及时将重大灾害事故预警信息通报公安消防部门。
(十七)负责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单位应当保持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
第四章 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五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履行下列职责:
(一)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进行消防工作检查考核,保证各项规章制度落实。
(二)保证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火灾隐患整改、专职或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建设等消防工作所需资金的投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费用应当保证适当比例用于消防工作。
(三)按照相关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检验维修,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并持证上岗。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保证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等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根据需要建立专职或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训练演练,加强消防装备配备和灭火药剂储备,建立与公安消防队联勤联动机制,提高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七)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策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六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履行第十五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明确承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机构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并报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组织实施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经过消防培训。
(二)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三)安装、使用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和敷设电气线路、管线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用电、用气安全管理规定,并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四)组织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疏散演练。
(五)根据需要建立微型消防站,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区域联防联控,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六)积极应用消防远程监控、电气火灾监测、物联网技术等技防物防措施。
第十七条 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火灾高危单位,除履行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例会,研究本单位消防工作,处理涉及消防经费投入、消防设施设备购置、火灾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
(二)鼓励消防安全管理人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特有工种人员须经消防安全培训;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应取得建(构)筑物消防员资格证书。
(三)专职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应当根据本单位火灾危险特性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储备足够的灭火救援药剂和物资,定期组织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
(四)按照国家标准配备应急逃生设施设备和疏散引导器材。
(五)建立消防安全评估制度,由具有资质的机构定期开展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
(六)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第十八条 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进行维护管理,及时劝阻和制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立即向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报告。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第十九条 石化、轻工等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消防安全自律管理,推动本行业消防工作,引导行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第二十条 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和消防安全评估、咨询、监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质、资格,依法依规提供消防安全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
第二十一条 建设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承担终身责任。
第五章 责任落实
第二十二条 国务院每年组织对省级人民政府消防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交由中央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各省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明确消防工作目标责任,纳入日常检查、政务督查的重要内容,组织年度消防工作考核,确保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加强消防工作考核结果运用,建立与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履职评定、奖励惩处相挂钩的制度。
第二十四条 地方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安全联席会议等消防工作协调机制应当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协调指导消防工作开展,督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
第二十五条 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单位消防安全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作为信用评价、项目核准、用地审批、金融扶持、财政奖补等方面的参考依据。
第二十六条 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法定消防工作职责时,应当做到公正、严格、文明、高效。
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等,不得收取费用,不得谋取利益,不得利用职务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
国务院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各地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等行为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在涉及消防安全行政审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力量发展等方面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八条 因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单位直接责任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责任,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渎职的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实行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或产生社会影响的一般火灾事故的,由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调查处理;发生较大火灾事故的,由事故发生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调查处理;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调查处理;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组织调查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具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参照本办法履行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第三十条 微型消防站是单位、社区组建的有人员、有装备,具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的志愿消防队。具体标准由公安消防部门确定。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等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防火安全警示标识 篇8
尊敬的业主(住户):
新春佳节将至,气候干燥,是火灾的高发期,同时也是入室盗窃案件的高发期。为了共同做好社区的防火、防盗工作,体育中心社区居委会诚意提醒广大居民朋友,做好以下防范措施:
1、安全使用电器设备,不超负荷使用电器,出门和临睡前检查门、窗、水、电、煤气等是否关好;
2、出入单元时随手关好单元防盗门,不要给不法分子留有可乘之机!发现可疑人员和现象请及时通知派出所或所辖物业处;
3、燃放烟花爆竹应当按照燃放说明在允许地点、允许时间范围内燃放,不得燃放本市禁止销售的品种;不得向行人、车辆发射、投掷;不得侵犯他人人身、财产安全。
通知人:
时间:
防火安全警示标识 篇9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消防安全”的指示精神以及要求,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彻底整改消除我校校园火灾隐患,杜绝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我校一贯以来高度重视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具体做到:
一、成立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1、建立健全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成立学校消防工作领导小组,由郑晓强任组长,张钢彬任副组长,其他行政人员为成员,明确职责。并责任到学校每个部门和每个岗位;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
2、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制度、用火用电安全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使用制度、消防设施和器材维护管理制度等)和操作规程。
二、宣传贯彻落实
以“全民消防,生命至上”为主题,学校全面实施“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班校会、主题升旗仪式、安全教育课、板报等形式,组织开展各类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同时提高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水平。
三、加强教育培训
按照上级的通知要求,学校强化对各类人员的培训教育,全方位、多层次、分阶段、有重点的提升校园化消防管理水平。
1、强化重点从业人员培训。学校对现有重点岗位和重点职位的从业人员进行消防专业培训,培养消防专业技术人才。
2、强化管理人员培训。学校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培养1名“消防宣传教员”,负责对学校教职工、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重点提高火灾防范和扑救初期火灾能力,学校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逃生演练。
四、全面排查,清剿火患
学校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职责,建立学校防火工作体系,层层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积极协调和组织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行动,重点排查内容:
1、建立健全了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职责明确,落实到学校每个部门和每个岗位;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
2、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制度、用火用电安全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使用制度、消防设施和器材维护管理制度等)和操作规程;
3、制订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4、消防安全教育课时和内容得到落实;组织在校师生开展消防安全活动;师生会使用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师生熟悉和掌握火灾报警、火场自救与逃生等消防基本知识和技能;
5、消防设施设备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检查、保养,登记造册;
6、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畅通;
7、电器线路完好,电器设备设施安装符合规范要求;没有学生在校内擅自使用电器设备;
8、充分利用宣传橱窗、黑板报31版、标语68条、条幅4条等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9、易燃、易爆、有毒物品,按有关规定存放、管理和使用。
10、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防火巡查。
五、取得成效
我校近期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的地毯式消防安全大检查,全面动员、全力以赴、强势推进,采取有力措施,现场消除一般火灾隐患2处,没有发现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覆盖率、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火灾隐患整改率、“四个能力”建设达标率达到100%,为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学习环境。
六、安全演练
学校通过每学期一次的消防演练使全学校师生都得到锻炼,提高消防救援能力,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冲的上、打得赢”。
七、存在问题及采取措施
教学楼、食堂、阅览室、电化教室等重点部位和场所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栓)不充足、齐全,学校将积极多方筹措资金,尽早补足、配齐。
防火安全警示标识 篇10
6月8日下午13:30,公司企管部邀请市消防支队王教官在公司大会议室成功举办了公司及分公司消防安全培训,公司领导及公司管理人员都积极参加了培训。
王教官结合消防安全制度以及各类火灾案例,对如何树立公共消防意识、预防、杜绝可能引起消防事故的内外隐患、个人面对突发火灾事故应如何进行救灾及逃生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培训,参会人员深受并作了详细笔记,各部门主管也表示将进一步加强消防知识学习和技能培训,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通过这次培训,公司要求各部门要深刻吸取近期国内火灾事故教训,强化四项,构筑夏季消防安全“防火墙”,做到警钟长鸣,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一是消防知识普及到位。做到举一反三,向员工宣传科学防火知识及火灾现场扑救和逃生常识;
二是应急预案落实到位。对防火紧急事故处理程序、消防疏散、火灾扑救措施等予以明确,增强了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三是安全隐患排查到位。坚持每日巡查,尤其加大了对重点部位的巡查力度,对车间、办公区、宿舍区等重点部位要求落实具体消防安保措施,用电线路、消防栓、灭火器等重点部位安全性能定期安排专人进行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排除。
公司会不定期对公司及分公司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监督消防安全机制的落实度,确保做到防患于未然。
参加消防培训的企管部吕总有感而发:没有知识是可怕的,可是没有消防安全知识更可怕!有多少人因为火灾自救知识的缺乏而无辜丧命。生命只有一次,人的生命是宝贵的同时也是最脆弱的,请我们从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做起,、安全工作、安全生活,共建平安和谐的社会。
防火安全警示标识 篇11
1、库房安全防火,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要创建无火灾、无失盗、无虫鼠霉变,无差错事故的四无库房。
2、库房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不得随意乱接电源线,不得使用电炉子等禁止使用的其它电器设备。
3、库房内不准存放易燃杂物,物资存放距照明灯不得小于0.5米。
4、非库房人员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进入库房。
5、库管员要了解本库物资对易碎、易潮的物资要特别维护,经常保持库内正常的温度、湿度,合理库存。
6、库管员要经常清洁库内地面、货架、物资的尘土,保持库内干净整齐。
7、库管员下班前要关闭水、暖、电源的开关,锁好门窗,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上班后如发现库房内有被盗迹象,要保护现场,并尽快通知经理及相关人员处理。
8、库管员有维护所在区域安全秩序的义务,发现漏电、漏水及可疑人员,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9、库房所备消防设施不得乱动或挪作它用,周围不许堆放任何物品,并经常检查,使之保持有效状态。
10、库管员应熟知灭火器材的属性,并能正确熟练地使用各种灭火器材。
2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免受火灾危害,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储存管理
1、库房内物品储存要分类、分堆,堆垛与堆垛之间应当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宽度一般不应少于两米,根据库存物品的不同性质、类别确定垛距、墙距、梁距。储存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限额。
2、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易燃和可燃物品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4、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的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当有专人定时测温。
5、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和容易积水的地点。(范文资源网 WWW.zy185.COM)
6、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7、闪点在四十五度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准露天存放,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8、化学易燃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9、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检查符合要求方准入库或归垛。
10、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库房、露天堆垛、罐区,不准进行分装、试验、封焊,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这些作业时,事先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进行现场监护,备好充足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须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11、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12、在库房或露天堆垛的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
13、库区和库房内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库区的杂草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油棉纱、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二、装运管理
1、装卸化学易燃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2、进入库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戴防火罩,并不准进入库房。
3、运输易燃、可燃物品的车辆,一般应当将物品用苫布苫盖严密,随车人员不准在车上吸烟。
4、对散落、渗漏在车辆上的化学易燃物品,必须及时清除干净。
5、各种机动车辆在装卸物品时,排气管的一侧不准靠近物品。各种车辆不准在库区、库房内停放和修理。
6、库房、堆场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彻底进行安全检查。
三、电源管理
1、库房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如需要安装时,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和本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2、储存化学易燃物品的库房,应根据物品的性质,安装防爆、隔离或密封式的电器照明设备。
3、各类库房的'电线主线应架设在库房外,引进库房的电线,必须装置在金属或硬质塑料套管内,电器线路和灯头安装在库房通道的上方,与堆垛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在库房闷顶架电线。
4、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炉子,电熨斗、电烙铁,交流收音机和电视机等电器设备,不准用可燃材料做灯罩,不应当使用60瓦以上的灯泡。
5、库房内不准架设临时电线,库区如需架设临时电线,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使用时间不超过半个月,到期及时拆除。
6、每个库房单独安装开关箱,并设在库房外,且安装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
7、在库区及库房内使用电器机具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电线要架设在安全部位,免受物品的撞击、砸碰和车轮碾压。
8、电器设备除经常检查外,每年至少应进行两次绝缘摇测,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和绝缘不良等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
9、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电器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库房工作结束时,必须切断电源。
四、火源管理
1、库区内严禁吸烟、用火。
2、公司电暖气的使用由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3、公司电暖气的维护、维修由电工部门负责。
4、为保证安全,电暖气不得随意挪动。
5、电暖气上不得覆盖、晾晒任何物品、衣物以防止火灾。
6、电暖气上不得喷水、附近不得存放溶媒及易燃物品。
7、电暖气的使用时间由管理部门统一规定,为避免超负荷使用,任何人不得随意调试、更改使用时间。
五、消防设施
1、仓库区域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设置消防给水设施,保证消防供水。
2、库房、货场应根据灭火工作的需要,备有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设备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
3、消防器材设备应当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证完整好用。寒冷季节要对消火栓、灭火机等消防设备采取防冻措施。
4、仓库应当装设消防通讯、信号报警设备。
3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防火三级检查制度的内容
(1)仓储部经理每月检查一次;
(2)仓库主管每周检查一次;
(3)仓管员每日检查一次。
2、火灾事故三不文放过原则
(1)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3)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3、汽车应配备的灭火装置
(1)干粉灭火机
(2)泡沫灭火机
(3)石棉被
4、仓库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1)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的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及器材,根据国家标准《建设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库房消防设施有以下规定:
A。库房内应设消防室内给水,同一库房内应采用统一规格的消火栓、水枪和水带,每条水带长度不应超过25米。
B。超过四层的库房,其室内消防管理网应设消防水泵接合器,接合器15?0米内应设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池。
C。每座占地面积超过1000?O的棉、毛、丝、麻、化纤、毛皮及其制品库房内设置闭式自动喷水灭火设备。关于库房内消防器材的配备与设置,应严格贯彻执行《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14090)的规定。
(2)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有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3)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5、仓库监时用火的要求
(1)要持有消防部门的动火证
(2)要设专人看管
(3)要有防范措施
6、发生火警后如何报警
发生火警后立即拨通119,并向警员拨讲清以下内容:
(1)讲清门牌号码、单位、着火部位
(2)讲清什么物品着火
(3)讲清火势大小
(4)讲清报警用的电话号码和报警人的姓名
7、如何保护火灾、火警现场?
(1)要根据火场大小的范围划定保护区域
(2)要指定专人看护现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现场
(3)火灾扑来后不要翻动现场实物或在火灾刚发生时对移动的物品要记清称动前的位置,形态
(4)对重大疑点要特别监护,及时向公安部门提供情况
8、班后防火“五不走”的内容
(1)交接班不交接清楚不走;
(2)用火设备火源不熄灭不走
(3)用电设备不拉闸断电不走
(4)可燃物不清理干净不走
(5)发现险情不报告不处理好不走
9、防火“六不准”的内容
(1)在严禁吸烟的地方,不准任何人吸烟;
(2)生产、生活用火要有专人看管,用火不准超量;
(3)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不准违反规定擅离职守;
(4)安装使用电器设备,不准违反规定;
(5)教育员工不准带处人进入库区;
(6)各种消防设备和灭火工具不准损坏和挪用。
10、仓库管理“十不准要求”
(1)不准设办公室
(2)不准设休息室
(3)不准住入
(4)不准可燃材料搭建搁层
(5)不依次为使用碘钨灯
(6)不准使用日光灯
(7)不准使用电炉子
(8)不准使用电烙铁
(9)不准使用电熨斗
(10)不准使用60瓦以上的灯泡
4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工厂仓库管理工作,确保库存物品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工厂范围内所有仓库的管理。所属各部门可依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规定。
三、管理规定
1、所有仓库,应设专(兼)职仓库保管员,负责库房的日常管理。
2、所有物料,无论是新购入、领后收回,必须履行验收入库登记手续。
3、库房应通风,照明良好,门窗完好,不漏雨。
4、库房应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出入。库管人员离开时必须随时锁门。
5、库房内禁止吸烟,动用明火必须经安保部批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6、库房应配置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1.5米内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库管人员应会熟练使用。
7、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8、库房内不准人员住宿、休息,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9、物料的存放
9.A物品应分类存放,置放有序。应保持一定的通道(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
9.B库管员应根据物料说明书的要求,采取适当的保存措施,确保物料存储环境(如温度、湿度等)符合规定。
9.C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化学危险品应单独设库,确无条件时,也必须隔离单独存放,并做好专门的标识,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应急处置方法。
9.D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化学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10、要严格控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用品和化工用品的发放,需要领用时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
11、库房人员应定期检查库存物资状况,仓库管理单位(部门)应定期组织盘点。
12、仓库管理单位(部门)应把库房作为日常安全巡逻、例行安全检查的重点,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防火安全警示标识 篇12
为了增强公司各部门人员对消防安全工作的认识,提高防范意识,真正做到让大家熟热掌握消防技巧,2010年8月30日下午3点,公司邀请了省消防宣传中心的李教官,在销售中心二楼会议室举办了一次消防安全知识讲座。我司各部门部经理、主管以及部门相关员工参加了此次培训。
在课堂上,李教官通过强烈震撼的火灾视频、生动的案例,条理清晰地从四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
1、从发生火灾的起因强调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的重要性;
2、从日常生活中的火灾隐患看加强学习消防知识的必要性;
3、掌握使用灭火器材的方法及其性能;
4、火灾现场自救逃生的技能和扑救初期火灾的时机和方法。他重点讲授了火场逃生知识,并详细介绍干粉灭火器的构造和使用方法。
理论讲解后,参与培训的全体员工在李教官的带领下进行了现场实操演练。通过实际操练,员工的火灾防控能力和突发事件应变能力都有了更进一步的提高。
此次消防安全培训课程用时120分钟。由于采用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学员们掌握吸收得很快,效果极佳。
谈及本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的初衷,公司有关领导表示: 安全重于泰山,我们只有懂得安全知识,注重安全,积极地加以防范,才会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才能构建美丽和谐的安康家园。
防火安全警示标识 篇13
1、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消防电话:119
3、消防三会: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疏散逃生
4、灭火器材:干粉灭火器、自动喷淋、消防栓、烟感报警器等。
5、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拉开保险销,将橡皮管喷嘴对住火源根部,保持1.5米的安全距离,压下压把喷射灭火。
6、做好安全六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人身伤害事件、防自然灾害事故、防食物中毒”的六防安全常识
7、拾遗物品、钱、书刊要立即上交。
8、发生火情不要惊慌,应立即使用最近的灭火器进行扑救、报警、服从指挥。
9、发生财务丢失或被盗后,要保护现场并迅速报告。
10、班后检查安全、电、水、设备,锁好门窗,关闭电源、气阀。
11、发现可疑之人、事故苗头或闻到异味,应立即检查。
12、了解您所在岗位的'消防器材,安全情况。
13、 发生意外,应立即通知部门领导。
14、工作中按规程操作、看管、保护好你颁发的钥匙和物品。
15、突发治安事件要自制,在不危及自身安全时要“打不还手”。
16、不要与客人的小孩玩耍,防止发生事故。
17、宿舍内严禁乱拉和使用电类器材。
18、发现危险因素、电线裸露或断玻璃破损等都应立即报告。
19、电气焊维修时,一定要专人负责监督。
20、看到任何场所在冒烟的烟头,都应把它熄灭。
21、不要在炉头或电灯附近放置易燃物品。
22、任何时间都要将盛有易燃品的容器盖子拧紧。
23、如发生电线松动、拧断 ,电源插座、电器破损,都应立即向领导报告。
24、厨师必须注意液化气管道、炉灶开关等,发现漏气、漏油情况,严禁明火,应立即关闭气阀或油阀。
25、厨师班后要清理炉灶内油垢。
26、易燃物品——燃料、纸、油、酒精、木器、棉布等。易燃气体——煤气、氧气、 氢气等。
防火安全警示标识 篇14
为进一步加强全乡消防安全监管工作,结合县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小河乡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了一系列消防安全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
消防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责任重于泰山。为此,我乡把消防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来抓,并以强有力的组织来保障。成立了以乡长李金武为组长,副乡长洋涛为副组长、各村包村组长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乡安办,由洋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企事业单位也都成立了相应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工作小组,确定专人落实消防宣传教育工作,以此推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
二、创新宣传形式,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为确保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采取了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各种传播媒体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横幅、标语、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宣传方式,经常性地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共发放消防安全宣传资料1000余份,横幅15余幅,把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到各个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努力实现“教育一个、带动一家、影响一片”的良好社会效应,并通过火灾案例纪实片等的宣传,有力地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法制意识。
三、加强消防队伍建设,积极发挥义务消防队的作用
在抓消防工作中,我们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本乡实际,把消防工作不断推向深入。首先建立了一支25余人的志愿消防队伍,配置了一台消防摩托车,其次在全乡范围内全力构筑“网络化”的消防防控体系,充分发挥群防群治队伍的作用。
四、开展检查整治,努力降低消防安全事故
为努力做好防范工作,我们在抓好消防宣传教育的同时,经常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限期整改。通过整治消防隐患,不断增添消防设施,完善了消防责任制,努力把火灾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通过一系列消防安全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逃生自救技能,切实提升了全乡防范火灾能力;在下半年的消防安全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做好秋冬季节防火工作,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力度,确保我乡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防火安全警示标识 篇15
1、天天消防天天安,日日防火保平安。
2、消防行动在济大,乐享安全你我他。
3、"火"不单行,时刻警醒。
4、消防安全防微杜渐,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5、选消防安全进宿舍,平安心系你我他。
6、消防、消防,防的是危险,留的是安全。
7、防火防电护生命,消灾消难保平安。
8、火灾猛似火,防患于未然。
9、日常灾害,防患未然,莫待灾后,望洋兴叹。
10、紧绷安全琴弦,奏响生命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