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部综合考核办法
一、评估对象
人力资源部全体员工。
二、评估周期
评估周期为月度考评,年终总评。
三、评估时间
每月21日至月底对评估对象进行综合考评。
四、考核权重及考核过程
1、每月21日由人力资源部经理组织考核会,考核分为部门领导打分、自评打分和互评,其中:
部门领导打分占总分的50%;
自评打分占总分的20%;
部门内部员工互评打分占总分30%。
2、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情况、重要事项汇报情况、文件处理及资料管理、团结协作精神、
劳动纪律6项评估指标。
标准分数总分为100分,其中:工作情况 分,重要事项汇报情况 分,文件处理及资料管理 分,团结协作精神 分,劳动纪律 分。
3、本着“认真、负责、客观、公正”的态度进行打分,扣分时必须写明扣分原因。
4、由人事绩效考核干事被评估者评分情况进行统计。
五、考核兑现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