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办理指导
1 目的
工程项目办理安全监督备案,是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必要条件。
2 作业要点
2.1 资料准备:
2.1.1 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2.1.2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1.3 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表(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复印件;
2.1.4 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复印件;
2.1.5 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
2.1.6 项目经理、安全员证书和安全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及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复印件;
2.1.7 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1.8 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安全机构及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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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 甲、乙双方安全管理协议书;
2.1.10 甲、乙双方安全施工措施费用协议书;
2.1.11 甲、乙双方安全作业环境条件协议书;
2.1.12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2.1.13 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气、供热、通讯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
2.1.14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2.1.15 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需有本单位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字并报监理单位批准签字盖章);
2.1.16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需有本单位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字并报监理单位批准签字盖章);
2.1.17 施工现场防火、防汛、防毒、防尘、防爆、防雷安全技术措施;
2.1.18 施工现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2 资料递交
2.2.1 将准备好的资料整理递交至徐州经济开发区安监站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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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应及时询问预计办理完成时间,隔天打次电话进行催问。
2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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