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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瓦窑厂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超齐全)

来源:二三四教育网
砖瓦窑厂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职责

1、企业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2、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和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规范标准,落实公司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4、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投入,做到专款专用;

5、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与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6、加强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主要领导要带头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 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7、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 8、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应当 立即组织抢救,并上报有关部门。

厂长安全职责

1、总体负责本砖厂的安全工作,领导副职干部(副厂长、班组长、安全员等)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和法规,做到安全工作 “五同时”和“三不放过”的原则,并结合本砖长的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

2、执行安全法规规定、规章指标,制止各种违章昌险作业。 3、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教育, 组织好每月的安全检查,把安全工作落实到人。

4、负责对新工人、调换工种工人的二、三级教育,并指派老工人负责带培。

5、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每半月向职工工作一次安全讲话,总结布置下一步的安全工作。

6、经常深入采土区、制坯机房、窑室,掌握本砖厂的安全工作状况, 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对下达的隐患通知书必须按要求立即组 织人员实施整改。

7、发生重大事故时(窑体坍塌、采土区机械或人身伤害、机房触电事故、水坑溺水事故、职工饮食中毒、配电室发生火灾、油罐着火、运输车辆发生车祸、机器防护设施失效引起的机械打击伤害、接地 失效或过压保护失效引起的人身伤害等),要立即向乡(镇)、县 等有关领导报告,并赶赴现场,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及 时召开事故分析会,查明原因制定了防范措施并实施。

8、建立、健全领导不脱产安全员队伍,指导和支持他们的工作,每月对违章进行登记,作为安全生产工艺奖惩考核依据。 9、在实行各种形式的经济承包时必须有安全内容。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基础上提高经济效益,做到安全与生产同步。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生产方针。

副厂长安全职责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的有关法律、法规, 促进安全生产,保证人身安全,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素质, 保障国家和人民生产财产,副厂长的安全责任如下:

1、定期检查机器设备的安全状态,发生问题及时向厂长报告,并组织人员及时解决。

2、定期组织人员对机电设备进行保养和维修,提高设备的安全性能, 防止安全意外。 3、发现即将报废的机电设备或毁坏的机电设备及 时向厂长汇报,并及时更新,避免扩大伤害或造成人身伤害。 4、移动风机时必须现场监护,保证断电后再移动。 5、禁止非工 作人员挪用风机以及灯线等带电设备。 6、发现窑室内的塌陷问题, 立即补救并上报厂长。

主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职责

1、协助总经理做好本单位安全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支持安全技术部门开展工作;

2、组织中层管理人员学习安全生产法规及有关文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保证安全生产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3、主持编制、审查年度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4、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定期检查执行情况,负责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5、组织车间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发生重上及死亡事故后,应迅速查看现场,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同时主持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车间主任的安全生产职责

1、在组织管理本车间生产过程中,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方针、、法令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对本车间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全面责任;

2、制定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临时任务和大、中、小修的安全措施,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执行,并负责现场指挥;

4、经常检查车间内建筑物、设备、工具和安全设施,及时排除隐患, 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立即下令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5、经常向职工进行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安全知识、操作技术教育, 对新工人、新调换工种人员,在其上岗前进行安全教育

6、发生重伤、死亡事故,立即报告厂长,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对轻伤事故,负责查清原因和制定改进措施 7、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支持车间安全员工作 8、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单位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职责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控制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单位法人代表承诺职责如下: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方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国家和市、区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部署; 2、积极落实本单位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3、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自觉接受及安监部门的监督管理,把安全工作责任切实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 4、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各种消防标志齐全并符合要求,疏散通道畅通。确保安全资金的投入,满足消防安全的需要; 5、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佩带、使用,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6、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知识、消防知识的教育培训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业务技能,使从业人员能够果断、正确地处置各种突发事件;

7、对重大危险源和易发事故的重点部位实施有效监测、监控;落实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应急措施,建立定期巡回检查制度,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砖厂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管理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文明施工与环保管理制度,并对其执行情况予以监督。 2、参与审核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方案与措施的执行情况,推进安全技术进步。

3、负责安全检查工作,对查出的事故隐患限期解决,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遇有严惩险情有权暂停生产,责令作业人员先撤离危险区域,事后向领导报告。

4、负责监督、检查公司现场各类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车辆、锅炉等以及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对检查不符合安全技术规程、标准的设备不准使用,责令有关人员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5、负责组织重伤及以上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上报,及时向公司有关部门进行情况通报。

6、负责监督、检查设备大、中、小修理措施及设备维修制度落实情况,严格执行专人专机制。

7、负责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安全活动,总结交流,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8、负责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管理和培训,指导下级安全人员的工作, 掌握安全生产动态,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9、负责安全生产技术培训、考试、考核,办理安全生产证件,做到人人职责清楚,持证上岗。

10、做好安全设备、劳保用品的鉴定和监督、检查工作,完善管理制及手续,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措施经费专款专用。 11、承办厂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班组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班组工人在生产中以安全和健康为首位;

2、根据生产任务、生产环境和工人思想状况等特点,开展安全工作。新调入的工人要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并在熟悉工作前指定专人负责 其安全;

3、班组人员要经常学习安全生产规程,坚持执行岗位职责。在任何情况下不违章蛮干,发现违章作业,立即停止;

4、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不能根本解决的问题, 要采取临时措施,并及时上报;

5、认真执行交制度,遇有不安全问题,在未排除前或责任未分清之前不交接;

6、对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及时表扬。

班、组长安全责任制

1、以身作则严格遵守本工种岗位规程,并随时检查督促本组人员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制止违章作业。

2、对本组的安全防尘、夏季防水、夏季防中署等工作负责。 3、带头学好制坯、干燥、用电、装出窑的安全知识,帮助新工人、调换工种的工人掌握操作规程和安全知识。

4、搞好本组安全日常活动、事故调查、事故分析等工作。 5、带领本组人员搞好设备、工具、防护设施的检查、维护,使之保持良好的状态。

6、发生事故立即抢救和报告,对造成未遂和违章的职工要进行严厉批语教育,并向领导和安全部门汇报。

7、协助和支持本组安全员的工作,及时发现反映本组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

电工安全生产责任人职责

一、自身要加强安全生产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安全生产业务技能,时时重视生产安全。

二、要合理匹配机器动力、线路、开关。用电设备做好安全接地保护,对于电机、线路、开关;用点设备做好安全接地保护,对于电机、线路、开关要经常进行检查测试,发现问题及时排除; 三、变压器周围危险区域要设围墙或铁丝网加以防护,标明有电危险,切勿靠近等字样提示。

四、电工上岗作业前必须配戴齐安全保护用具。

五、对职工宿舍用电要合理串配电线,经常进行检查,不准职工私自接拉电线,私自安装超负荷电器,发现一次乱接乱拉,即刻撤掉同时给予批评教育,发现,。两次给予罚款处理,发现三次给予开除处理。

六、对安装在露天作业的电机、线路、开关要做好漏水漏电防护处理。

七、对移动使用的电机、电灯、线路和开关,要经常检查磨损和老化程度,发现漏电,及时更换,排除不安全隐患。 八、对水窑上下使用的移动照明,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铲车班安全生产责任人职责

一、对铲车班司机全体人员经常进行安全生产的思想教育,时刻注意生产安全。

二、未经半年以上培训的人员不准开车作业。

三、司机在作业中对车况和地段环境情况要了如指掌,铲车发生故障要马上停止作业,即刻排除,不准铲车带病作业,对危险地段要保持绝对安全距离。

四、司机对车辆要经常经常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在作业中把车辆故障降到最低,提高人车安全系数。 五、铲车在作业区域危险地段必须插牌警示,禁止靠近。六、非司机人员,禁止发动和驾驶车辆。

七、两辆以上机动车在同一平台上作业时,必须保持安全间距行走。

成品安全生产责任人职责

一、对成品班全员以及财产负全面安全生产责任,对全体工作人员经常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增强安全意识,随时检查大窑内外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即刻排除,防患于未然。

二、大窑是砖厂的重点安全防范地段,对于窑室内和窑上要严加管理,非工作人员一律禁止入内。

三、窑上风机要加固安全防护罩,随时检查固定情况,发现松动部位,立即回固。动力电机配齐接地保护、开关、刀闸配好防水漏电保护。

四、窑上和窑室内移动照明线、灯、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五、窑室长年使用,损坏严重存在危险的部位要随时修复,损坏不太严重的要设置警示标志,提起大家注意安全。

六、汛期前,做好窑门窑顶防止进水工作,窑顶不准漏水和存积水, 大窑周围要排水畅通,保证雨水不进入窑室。

七、窑室内出、码、装人员,要加强个人防护措施,配带口罩或防尘罩,避免灰尘吸入肺内。

八、窑室内外动力线路及开关,要由专职电工设置接火,其他人员一律不准私接乱拉电线,移动动力缆线及开关等要随时检查磨损程度,发现问题及时更换。

干燥班安全生产责任人职责

一、对干燥班负全面安全生产责任,对职工要时刻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安全思想意识,对企业财产安全和个人人身安全负责,时刻警惕不安全因素,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解决处理,以防为结合,避免事故发生。

二、对本厂的易燃财产,要加强管理,如草帘、苇帘、塑料布,在停产季节要集中堆放垛齐,不准乱仍乱放,到入都是易燃品,存放在地点要远离生活区和高低压线处,要存放在与水源较近处,跺与垛要保持安全距离。

三、易燃品存放处,要设专人看管,闲杂专人看管,闲杂及厂外人员不准随便接近,保证防火防盗安全。

四、在生产季节对以上的防护用品要爱护和计划使用,需用多少取多少,多余部分运回远处,妥善保管,在工作路和架道中不准有多余苫具。

五、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老化和残坏不能在使用的苫具要随时清理,集中在安全地处存放,等待处理。

六、工作路、架道、排水沟内,要经常保持整洁畅通,对杂草烂柴随时清理运走,防止水火灾害发生。

职工食堂宿舍安全生产责任人职责

一、对在厂工作要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障企业安全和生产的正常开展。 二、职工食堂直接关系到每个工作的身心健康,对职工食堂要经常进行检查指导,严格要求,保证食品和室内外卫生达标,避免食物中毒,减少传染疾病发生。

三、厨师每季度要进行一次身体体检,确保没有传染疾病,本人要保持个人卫生,勤洗衣洗澡。

四、厨师对于发毒变质的米、面、饭、菜,绝对不准卖给职工食用, 防止病从口入。

五、在传染病高发季节,对厨具和室内外卫生要经常进行清扫消毒。

六、后勤小伙房,要在开支范围内,把主、副食调剂搭配合理,做到营养均衡,饭菜色、香、味、美,让职工吃饱、吃好,保障工人的身体健康。

七、前勤自选伙食食堂要在职工能够承受的标准内,本着食堂自身不亏不盈的服务原则,把饭菜做的优质多样化,让职工自选,做到一视同仁老弱无欺,为前勤的安全生产做好坚强后盾。

八、职工宿舍内外要经常打扫,垃圾倒到指定地点,定期设专人清理拉走,宿舍内院内要经常保持干净整洁。

九、职工宿舍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不准私接乱拉电线, 不准私自安装超负荷电器,照明灯泡在 40W 以下,无人看管时,电器、照明、电褥子等电源要全部断掉。

十、冬季取暖煤炉,必须配备烟筒,,没半月要进行一次检查烟道是否畅通,没有烟筒的煤炉不准生火使用。

十一、在雨季到来之前要对职工宿舍进行全面检查,对漏雨和危房限期修复,在降雨集中月份期间,要经常检查危房,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

半成品车间安全生产责任人职责

一、对半成品车间全体人员负全面安全生产责任,对全体工要经常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提高每个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的业务技能,把安全和生产放在同等位置去抓,避免一切事故发生。 二、对半成品车间内的各种机械操作必须设专业技术人员看管任何人不准随便启动机器,同时设专业技术人员随时检查各个部位的机器运转是否正常,发现异常和隐患及时处理。

三、各种用电设备必须由专职电工安装接电,同时做好接好接地保护,严格要求电工随时检查电路及开关损坏程度,发现问题及时更换。

四、在车间内机械运转对工作人员存在危险部位,如裸露电力转动带、轮、搅拌箱等,必须加设防护罩保障人身安全。

五、车间内机械运转对人身伤害存在危险的重要工作岗位,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挑选精明强干和对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上岗,未经培训和主管领导批准的人员,一律不准上岗替班。

六、车间内的工作人员不准擅离岗位,不准嬉戏打闹,对工作不认真屡教不改的人员要及时更换。

七、机械正常工作时间,非工作人员一律不准进入车间。

八、工作时间机械发生故障,必须待机械停止运转断掉所有电源后, 在进行抢修。

九、工作人员上岗,启动机器前要响铃,提示后 2-3 分钟再启动机器,在全部机械启动正常运转后,工作人员在进入各自的工作岗位。

十、车间内危险性较大部位,要设置警示牌,随时提醒工作人员提高警惕,注意安全。

十一、电气焊工、电工上岗工作前要配带齐有效的防护用具,如绝缘鞋、面罩等。

砖厂从业人员安全职责

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每名员工都应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二、认真学习和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三、严格遵守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劳动,操作,施工或工作纪律。装、出窑人员都必须戴眼镜、口罩、披户帽、劳保手套等防护用品,并避免烫伤。

四、认真学习并招待安全用火,安全检修,维护安全设备等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不违章作业。

五、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隐患,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发生事故时,及时地如实向上级报告,按照应急预案正确处理,并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六、正确的使用各种安全设备和消防器材,保持作业环境整洁,做好文明生产。

七、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培训或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八、有权拒绝违反安全生产法的指令,对他人的违规行为应加以劝阻和制止。

九、保持个人卫生,下班洗澡。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最基本的一项制度, 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为此特制定本厂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望遵守执行。

1. 成立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领导,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监督、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和推进安全保证体系的贯彻 2.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机构和人员。

3.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 责任到人,形成安全管理体系网络,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以书面形式,经责任人签字确认后予以实施,按企业厂长到各部门、各科室负责制到作业工人层层签字确认程序予以落实。

4.安全管理目标层层分解落实,企业安全管理目标分解到部门承包分解到各管理人员,并对管理目标分解的责任与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并予以考核。

5.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安全管理的实现情况,企业主观安全副厂长实施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的情况形成书面记录,纳入安全生产奖惩的依据范围。

6.具体的奖惩规定按企业《安全生产奖罚制度》执行。

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保障制度

1.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

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监督、检查厂现场各类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车辆、等各种设备,以及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设施,管理工作中对所需用于安全生产的资金做出资金使用计划表,经过企业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批复后送达厂财务部, 财务部将严格按计划数额安排资金以保障该项资金的及时到位与使用。

2.劳动保护经费计划

为了确保正常安全生产措施的需要、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与国家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规定,应该做 到:

个人防护用品及劳动保护开支的使用范围要严格按照各级、各 部门相关负责人在其管辖范围内按计划予以落实,即做到专款专用, 按时支付,不能擅自更改、不能挪做他用。

3、其它保障计划

1、隐患整改项目 2、安全设施维修保养资金 3 应急救援投入 4 教育培训 5、保险投入

4.建立验收、监督管理制度

(1)凡是安全生产使用的物资及安全宣传资料,必须有相关 的人员对实物根据国家对安全生产的要组织验收(包括证明材料、数量、质量等),并对其负责。

(2)厂各个部门相关负责人应该将资金计划列入议事日程, 经常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和效果,安全部门应该对资金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审查,并及时向厂负责人汇报。

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如果厂有基建工程时,为了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望遵守执行。

1.厂安全部门负责全面监督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

2.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和本公司制定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安全防护用品、用具。 3.严格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进行申报。

4.施工现场的临电设施和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的防护装置和安全措施,定期检查维护,非专业人员严禁操作以及使用各种临电设施和机械设备。·

5.大型机械设备、材料进场时,安装、放置必须平稳、牢固、可靠,吊装区域半径范围内严禁逗留、作业。

6.架设和拆除安全防护设置装置时,必须有措施,有方案, 有专人负责,有负责人批准和签字手续。

7.施工现场使用的“三宝”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要求, “四口”、“五临边”和物料提升机安全防护设施搭设必须牢固、可靠,租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钢管、扣件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8.施工现场的基坑支护、各种脚手架、模板工程、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塔吊起重机、起重吊装、卸料平台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技术措施,并履行审批签字手续。

9.各施工项目聘用的专业公司、劳务公司,应在公司评价为合格方的队伍中进行选择,以便于安全生产的安全、质量、进度的优化管理。

10.非施工作业人员不准随意进入施工现场参观(尤其不准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酗酒和酒后上岗,驾驶车辆。

安全设备安全检修管理制度

1、全厂机器设备电器操作人员,必须作到(会操作、会维修)三勤(勤查、勤看、勤保养)。

2、大拖、小拖、上班前下班后要检查两油一水,及设备有无毛病,出现问题及时修理,不开病车。

3、电器设备,上班前检查所有用电设备,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排除,保证机器正常运转。

4、要正确操作机器、设备以及劳动保护品

5、有特种设备的部门,要组织好检修人员,并确定安全负责人。

6、检修人员要按检查表的要求,对设备逐项检修,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要注明解决的最后期限及具体负责人。 7、设备检修完毕后,要认真填好安全检查表,经主管领导签字,按规定日期交厂安全主管部门备案。

砖厂较大危险、危害因素场所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管理,使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了解和认识危险、危害因素的严重性,控制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望各有关部门遵守执行:

1、工作用电、起重设备、焊接作业必须严格按照措施、方案、规范进行施工,不得违章作业,不得违章指挥,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大力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火管理,现场电气焊作业必须有 审批手续,并对作业周边的易燃物品清理至安全位置,方可施焊, 加强雨季、暑期安全生产管理。

3.对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场所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 (如变压器、配电柜),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作业人员时刻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思想而提高自己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4、装窑之前对窑体进行详细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要及时维修,每年冬季生产结束后,对整个窑体进行一次大规模维修, 确保来年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5、采土场的最终边坡角不大于 60 度,最小工作平台宽度不小于(25 米———45 米),人工采土工作坡面角不大于 50 度或不大于采土场的自然安息角,且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 6、采土坑必须设置“严禁游泳”的警示牌。

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

1、重大事故隐患包含在重大危险源之中,因此企业要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找出相应的计划措施和预防措施,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重大危险源登记报告。

2、刑重大危险源采取相应的治理和防范措施,并落实专项治理资金,随时检查,定期写出检查报告。

3、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要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停止生产,由安全员下达限期整改指令通知,由相关部门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申请企业负责人复查,复查合格后由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恢复生产,并填写整改报告,记录在案。

4、建立事故重大隐患举报制度,职工发现隐患要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对于瞒报不报的要追究其责任。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1、正常情况下,值班员做好日安全检查记录;

2、厂安全检查部门每周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厂每月 5 日前向安监局书面汇报一次检查情况;

3、根据生产特点,对消防问题突出或存在薄弱环节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二、厂里对查出的火灾隐患要督促各部门及时整改,在整改期间要协助单位制订出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

三、检查时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责令其当场改正,并视情节给与当事人适当的处罚:

1、消防器材被挪作他用的; 2、违章关闭消防设施的;

3、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在禁止烟火场所吸烟的; 4、违反规定储存、使用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

四、检查发现下列违规行为,应责令限期整改并及时进行复查:

1、在车间或仓库内设置员工宿舍的;

2、消防器材、设施损毁或者<足的:消费责任人不明确, 制度不健全,防火检查不落实的;

3、特种工作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的。

伤亡事故赔偿制度

根据《国家赔偿制度》第 27 条的规定,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赔偿金按下列规定计算:

1、造成人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 5 倍。 2、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 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 10 倍; 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 10 倍;造

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3、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失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 20 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本厂经研究决定,按照《国家赔偿法》第 27 条的规定执行。

砖厂职业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生产作业场所的职业环境卫生管理,控制职业疾病的发生、确保从业人员的身,健康,制定本制度,望遵守执行。 1.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和本公司的有关防治职业环境卫生的法律、法规、方针、及规章制度。

2.装、出窑现场、焊接作业、煤灰装卸使用作业等有害有毒工种制定严格的防护措施,并按规定发放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3.生产现场的机械设备应有专人管理和维修保养,以减少废油料的污染,严格控制机械噪声和人为的噪声污染部门。 4.工人宿舍按规定单人单铺,严禁睡通铺,对被褥要求工人经常晒洗,建立卫生值班制度,使宿舍经常保持整齐、清洁、卫生、干净。

5.施工现场食堂要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要有健康证, 食堂要清洁、卫生,食堂所用的餐具要定期消毒,清理、刷洗, 废水必须通过处理后方可流入市政排水系统。

6.企业应制定建立健全职业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定期、不定期对职业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和评比。

7.现场兼职环保员应协助项目部做好各项职业环境卫生措施、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工作。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职工在各项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依据我厂实际,制定本制度。

1、厂办要认真落实年度防护用品计划和费用指标,审定护品的品种、质料、款式及发放范围。

2、组织劳资、财务部门对护品的采购、发放,)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检查员工劳保穿戴情况。

3、安全部门要建立员工个人护品的基础资料档案,制定发放工作。

4、享受劳动防护用品的人员,必须填写员工劳保登记表, 每年三月一日前完成登记、发放工作。

5、防护用品的购置:凡购置的劳动用品必须具备二证一单, 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品试验报告等。

6、防护用品购回后,要专人保管,库房要通风干燥,无污染和腐蚀,防止变坏,降低技术性能。出库后,材料员严格各种手续并查看产品使用说明书,把好质量关。各种防护用品在使用过程中,要加强管理防止损坏,经查有损坏的应及时更换新品。 7、各种防护用品在使用过程中,要按上级的有关规定及时找到有关部门进行检测,确认合格后再使用。

8、组织厂财务部门对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检查员工劳保用品穿戴情况;安全部门要建立个人防护用品的基础资料档案制定发放工作

砖厂安全生产逐级检查整改制度

1.砖厂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群众性安全检查,车间、机房、变电室每旬一次。并根据不同情况开展季节性的安检查。 2.厂级领导必须亲自组织,并对专业分管、分工、合议、汇总负责全面的安全整改。 3.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问题(事故隐患)必须按照“三定”(定时间、定措施、定人员)的原则积极进行安全整改。班组能解决的不得推给厂里 p 对重大隐患不能解决的要制定可靠的防范措施,设立醒目的标志。

4.加强要害部位的区域重点管理:如配电室,机房、油罐、采土场、窑顶、窑室、烟囱、挖掘机。

5.对要害岗位以及危险区,域要有专人管理,采取防范措施;并设有明显标志和警示牌。

6.各生产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的安全隐患定期检查, 如果发现问题立即处理,以减少事故发生。

7.电工必须随时检查全厂的线路,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8.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及时签发事故“隐患通知单”,受检部门要负责履行签字手续,各留一份。

9.各有关部门要支持配合安全检查工作,受检单位要为检查人员提供工作方便,做到认真解释和落实安检员提出的问题。受检单位负责人应认真地陪同检查,不许弄虚作假,设置障碍。 10.安全检查人员要恪守职责。在检查中不得马虎从事,卡要勒索。要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同时接受工会组织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11.对违反法令和规章制度或工作失职造成事故的,对干扰正常安全检查,可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处分,直至交司法机关处理。

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

1、建立安全生产厂内专项奖励基金,对每季度按时完成安全生产责任状要求的,给与 100 至 150 元奖励。

2、对于违章违规操作、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发现一次, 处罚 10 元。

3、对于重大隐患及时举报并避免事故发生的,一次奖励 100 至 1000 元。

4、对于屡次违章违规、安全意识差、造成损失的,除进行处罚外,立即开除。

5、特种工对特种设备、机械保养、维护好的要进行奖励。无证上岗要进行除名处理。

6、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 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 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 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4)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7、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车辆事故),对事故责任人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部门领导人的责任.

8、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法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对事故责任者视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处.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 (不含应赔偿款项),可并处行政处分.

9、 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方针,有效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的安全,维护 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特制定本制度:

1.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学习培训会议,让职工了解安全知识 (安全用电知识、防止触电知识、紧急自救知识、防止机械防护设备失效时造成的人身伤害、雷雨季节防雷电知识、防止水坑溺水事故的知识以及饮食卫生知识[防上煤气中毒知识、防止偷盗等安全知识]。

2.对各车间的安全隐患及时向职工通报,避免造成损失。 3.加强领导,在各车间建立安全生产机构,从厂到班组都 学习安全知识,提高职工的安全知识和运用知识避免伤害的能力。

4.职工无故不参加会议的,发现一次,予以严厉的批评教 育;发现两次,除批评教育外,处以一定数目的罚款;发现三次, 予以开除。

5.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考核,不具备安全生产知识的职工, 予以批评教育,直到掌握安全生产知识为止,否可能造成对自己

的伤害和对其他职工的伤害。做到不具备安全生产知识的坚决不用,防止因安全知识不具备,造成的损失。确保安全生产万无一失。

6.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并按时参加复训。

7.厂级主管部门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知识竞赛。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减少人为的特种作业生产事故发生,明确特种作业人员的各种条件和要求,制定本制度,望各特种作业人员遵守执行。

1.特种作业的定义是:“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称为特种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者,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年满 18 周岁以上,初中文化以上,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岗位证书后方可上岗。

4.严禁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证书每 2 年复审一次,超期不年审的视为无效证书,无效证书持有者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5.特种作业人员不听指挥、违章作业和造成事故者,企业安全机构和有关安全部门根据违章或事故的情节,有权暂扣特种作业证书 1—12 个月,对情节特别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特种作业人员平时应加强自身的业务知识学习,提高操作技能水平,听指挥,不违章作业,严格遵守特种作业人员的有关规章制度,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拒绝的权利。

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

1. 为了规范各类人员和各工种岗位的管理,明确责任分工, 提高安全生产的覆盖面及操作技能的能力,减少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望各有关单位遵守执行。

2.各部门组成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工作,并具备较高的业务知识和管理水平,具备单独处理本工作岗位一般的技术和安全问题的能力。

3.各类岗位人员必须积极参加相关局、厂安全部门、组织 的各种业务技术学习、培训,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学习培训和考核, 以提高自己在工作中的管理水平和指挥能力,防止因自己管理不 到位、指挥失误而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

4.各岗位管理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和义务, 时刻牢记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创造更大的效益,规范工作现场管理教育,引导工作人员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以达到减少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的目的。

6,所有岗位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了解本工种岗位在工作过程中易发生危险的部位和后果的严重性,使操作者能够按要求采取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保证安全。

7.电工、焊工、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 必须按照规定经过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参加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年度教育培训。积极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职业技能技术培训,熟悉本岗位的操作规程,以提高自己的操作水平和安全防范能力。 10.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 徒工、学习代培人员)在参加施工现场工作前必须参加“三级安 全教育”,使新工人初步了解各工作岗位在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性和安全技术知识,机械设备性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制度和违章事项,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操作岗位工作。

安全生产议事制度

安全生产是企业实现文明、高效生产的重要保证。为此,特制定并实施本制度。

1、 建立安全生产议事制度,厂安全管理小组成员每周(周一下午:15:00 生产会议室)做一次议事会议。总结上一周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安排下一周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生产车间安全管理小组成员每周(周一晚上:20:00 生产会议室)做一次议事会议。总结上一周的安全生产工作,服从并准备实施厂安全管理小组所安排下周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3、厂安全管理小组对全体职工每月做两次安全教育会议, 让全体职工真正知道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认真讨论所出问题、隐患。及时修复、整改。落实到人、责任到人。

4、要求参加会议人员,准时参力口。会上积极主动,提出问题,解决问题。

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制度

为减少事故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 的落实,公司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工 作、完善责任制管理网络着眼,从今年开始建立全员风险共担的 安全管理机制,在厂实行安全生产保证金制度。将按照“市、区 局安全工作目标责任状考核办法”进行严格考核。对完成安全工 作目标的人员,将按所交纳的保证金额给予员工同等额度的奖励, 已交保证金自然结转,下一年度不需要再交纳。对未完成工作目 标的人员,不再返还本年度保证金做为处罚,下一年度需再次缴 纳。

一、交纳年度安全责任保证金,为使安全生产工作与员工切身利益挂钩,努力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需交纳安全责任保证金 2000 元。

二、奖励:年度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所交纳安全责任保证金全部返还,同时公司奖励同等数额的奖金 300 元。

三、处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视事故轻重,给予一定处 罚。其中,因未履行安全岗位职责、失职渎职以及违章指挥而造 成死亡事故发生的,安全责任保证金全部扣除;发生重伤事故的, 安全责任保证金扣除 80 % ;发生轻伤事故的,安全责任保证金扣除 50%;虽未发生伤亡,但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损失大小扣除一定数额的安全责任保证金。

事故上报及管理制度

在只有轻伤事故发生的情况下,负伤者或事故现场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车间主任,由车间主任在事故当日内上报厂负责人和厂安全技术管理部门。所在车间的领导必须会同其基层生产班组、车间、厂领导及安全员,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处理意见和拟订的改进措施报送厂长、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厂工会。休工三日以上的轻伤事故应列入事故报告单, 按月向厂主管部门报告以便其统计和存档。 一、重伤、死亡、

重大死亡的报告程序 重伤事故、死亡事故或重大死亡事故发生后,负伤人员或事故目击者应立即向班组长及车间领导报告。车间负责人接到事故通知后要立即报告厂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厂负责人必须在 24 小时内用电话、电报、电传等方式快速 将事故报告厂主管部门、厂所在地劳动安全监察部门、门、人民和工会组织。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 事故发生时间、事故地点、伤亡情况、事故简要经过及事故原因 初步分析等。

厂主管部门和劳动安全监察部门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死亡事故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司主管部门和安全监察部门,重大死亡事故要在 24 小时内报至有关主管部门和劳力安全监察部门。

1、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3、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二、事故报告

1、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厂负责人。

2、厂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相关部门。

3、厂主管部门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3、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三、事故报告

1、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厂负责人。

2、厂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相关部门。

3、厂主管部门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厂负责人。厂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厂主管部门和公司所在地劳动部门、门、人民、工会。厂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死亡事故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厂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重大死亡事故报至有关主管部门、劳动部门。

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厂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至于特别重大事故的报告,由于它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极为严重,社会影响极为恶劣,在 19 年 3 月 29 日 颁布了《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 34 号令)。其中第二章第七条至第十一条和第十五条明确规定了报告程序与要求。

厂在对伤亡事故进行报告时,应做到报告内容详尽、报告时间迅速和报告程序正确。厂发生伤亡事故,如有隐瞒、虚报或者故意延迟不报者,除责成补报外,还要对责任者给予纪律处分; 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主管副职持证上岗制度

为加强企业建设,实现对企业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现就安全生产主管副职持证上岗制定以下制度。 一、凡担任安全生产职务者,必须参加岗位培训,并取得由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培训证书》; 二、必须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凡未经培训和培 训未合格者,原则上不准上岗;个别因工作需要,培训前进入岗 位的,只能代理代理安全生产职务,待获得《安全生产培训证书》

后,再正式任命安全生产职务。 三、《安全生产培训证书》除了作为取得安全生产资格的必备条件外,也是担任安全生产工作参加个人评选的必备条件之一。参加岗位培训的成绩,应作为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对其考核、任用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经过岗位培训合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相对稳定,要按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半成品车间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机房电工每天提前 15 分钟到岗准备开车,开车前必须响铃一分钟,然后检查机器以及各种仪表是否正常方可开车,开车要按顺序选风机,主机,搅拌机,然后从从前到后依次开车。停车要有停车令,维修机器要有明显标志,并友人看管,严禁带电作业。没有开车令严禁开车,绝对禁止酒后开车。上班不准串岗或打闹,停车后清理电器上的尘土。

2、替班工:提前上班检查机器设备,下班前检查一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替班要按规定替切坯工半小时,然后把嘴,吸盘,电工其他岗位不得超过 15 分钟。机器设备不准带电作业。 3、吸盘工:上班时要集中精力,吸盘要稳,不准甩坯墩坯, 下班后要及时更换麻袋片,并清理卫生区。

4、把嘴工:上班要精神集中,不合格的泥条不准上切坯台, 沙流要均匀,及时更换清理维修大小木轴。

5、拾大泥头工:要及时清理输送带上掉下的一切杂物,回泥头要及时清理,及时供给把最工沙土,及时清理卫生区,如果主机堵塞时严禁用铁器。

6、陶土工:上班要精神集中,随时检查各部分大带以及设备是否正常,滚桶粘土地时严禁用手去清理,有故障时及时和电工联系,绝对禁止转动时作业,要及时清理各部带掉下来的土。如要检修给料斗机、输送带、电滚桶要通知电工,向电工要停车铃,同时要放置明显的标志,听到铃声后无论是否检修完毕要及时停下来和电工联系,防止造成人员伤害或设备事故。卡对滚时严禁用手去拿,要等停稳后再去进行处理。

7、切坯工:上班必须戴好眼镜,泥条要扶正,不允许切大小块、大小头,及时清理推子头及弓条上的杂物,驼子每板不得超过三块,及时清理本岗卫生区。

8、扬沙土工:上班精力集中,要注意过往车辆,沙土要扬均匀,并及时打好档板。

9、检杂质工:上班要精力集中,即使检净输送带上的各种杂物,注意过往车辆。

10、检坯头上;及时清理拖斗上的剩余坯头、及泥块,要注意过往车辆,防止造成人身伤害。

11、下料工:提前上班检查土质,沙胶要配比均匀(沙 60%,胶 40%)电流保持在 90~120 安。及时清理搅拦机减速器下的杂物(每周至少三次),及时清理搅拌尺子上的杂物,及时更换搅拌尺子,清理搅拌机要拉掉电源开关。

12、大拖拉机司机:上班前要检查机器是否完好,有故障及时排除,要按照规定及时保养,要听从下料人员的指挥,及时供应粉煤工要的煤灰。

13、小拖拉机司机:提前上班检查机器各部分是否完好,如: 机油、水、刹车,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许开英雄车,严禁洒后 开车。

14、上架工:上架要横平竖直,不许咬架挫架,不准墩坯, 不合格的坯子不准上架,必须达到密度,每米保证 17 块以上, 质量要达到 98%以上。架梗不扫不准上架,苦架要按照规定,小箔压茬 15 公分,大箔要由南向北。把架头风封好。

15、扶坯工:坯子要扶正,扶严,沙土要均匀,精神要集中, 托盘下面的杂物要及时清理干净。

16、粉煤工:上班前要检查电器及粉煤机是否完好,工作时必须戴好眼镜,严禁不戴眼镜粉煤,煤灰质量要达到规定标准, 最大颗粒不得超过三毫米。

17、机房修理工:上班前、下班后机房各种设备要检查一遍, 做到万无一失,当好机房的后勤兵。做好备件要随时到机房巡回 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18、班长:提前检查全车间的各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当好职工的带头人,和职工团结好,把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安全 无事故。

19、由于违章作业造成人参伤害的,厂房及车间概不负责, 一切后果由违章着自负。

成品车间安全操作规程

1、装坯工:上班前按班、组长指定的地点掀架,把大箔、小箔卷放在背沟内,不能乱掀乱放。工作中要轻拿轻放,快拿慢放以防止碰坏坯子,不许抱坯、更不许砸坯。版头坯子要放在架埂上,不能乱放。下班后将架头好,把路上及窑门外的坯坯子拾起与小拖司机倒在指定地点。

2、小拖司机:上班严禁喝酒,严禁开英雄车,车上严禁带人。上班前下班后检查(两油一水)及拖车有无毛病,有毛病及 时找修理工修理不能开病车。工作中掉在路上的坯子要及时拾起, 路上不能有一块坯子或半头坯子。下班后将窑门的坏坯子与装架 沟的一起到在指定地点。

3、码头、递坯子:严禁班前喝酒,听从班长指挥,码窑时要轻拿轻放,面要横平竖直,头对头、缝对缝、必须严格按照车间规定的码法工作,严禁私自改变码法。老同志要带好新同志, 要和递坯工搞好团结,严禁打架斗殴。递坯工进出窑门要注意牵引防止砸脚或碰手,工作中车上剩下的坏坯子放在窑门外,严禁带往沟内下班后钭坯头整齐的排在窑门外。

4、烧火工:严禁班前喝洒,胶看好火情填好烧火记录。上班时不准串岗,要适应各种码法改变后的烧法,能随机应变, 要合理使用风闸,要及时糊纸及打门,卫生区及时清理。 5、出砖工:严禁班前喝酒,带好各种安全用具及劳保用品, 必须完成当月分配的任务,除砖时要轻拿轻放,最大限度的减小 磕碰率,硫冈、黄砖要分清不许带到砖垛上。工作是要注意两边 的人不能只顾自己,不准打架斗殴。夏季来临要使用风机,使用 前要检查有无破损处,如发现既是找电工修理以免发生人身事故, 挪风机时要拉闸,严禁带电移动,使用中如发现有不正当之处要 找电工修理,不能用有毛病的风机,下雨天必须停用,以上用风 机的规定适用装窑班。

6、清窑道工:及时扒门,扒门时砖窑清放不能乱杂,要及时清理窑内杂物和场面杂物,以保证出砖工的通畅,及时清理哈风内的杂物,保证哈风的通畅。

7、抹门工:查门必须查两道,及时查门和清理查过门的杂物,所查出门必须抹严,不许由漏气的地方。

8、清窑工:及时扒门和清理窑内的杂物,及时清理场面, 随时随地的清理喻风内的杂物,以保证烧火的风力通畅。 9、电工:操作时必须带好有关防护用品,上班前严禁喝酒上班后检查所有用电设备,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排除。必须制止违规操作,保证电器安全使用是每个电工的责任。

厂内机动车驾驶安全操作规程

一、对铲车班司机全体人员经常进行安全生产的思想教育, 时刻注意生产安全。

二、未经半年以上培训的人员不准开车做业。 三、司机在作业中,对车况和地段环境情况要了如指掌,铲车发生故障要马上停止作业,即刻排除,不准铲车带病工作,对危险地段要保持绝对安全距离乙

四、司机对车辆要经常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发现问题及 时解决处理,在作业中把车轮故障降到最低,提高人车安全系数。

五、铲车在作业区域危险地段必须插牌警示,禁止靠近。六、非司机人员,禁止发动和驾驶车辆。

七、两辆以上机动车在同一平台上作业时,必须保持安全间距行走。

普通工安全操作规程

1.装、出砖工在出砖是必须带披户帽、劳保手套、口罩、眼镜,穿相配套的工作服。

2.2 米以上高处作业时,应设安全网或防护栏等设施,必要时从业人员应系安全带。

3.采土作业必须采取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 4.人工采土时台阶高度不大于 2.5 米。

5. 人工采土时,工作阶段坡面角不得大于 50°或不大于采土场的自然安息角。

6.压砖机等设备运行时,禁止人员沿设备上下;禁止隔着设备转动部分传递或拿取工具和物品;禁止用手攀、脚蹬开动或停止设备飞轮、皮带等物

7.砖垛最高不得超过 2.5 米

8.检修设备必须关闭启动装置、切断动力电源,挂上警示牌和完全停止运转后进行。

9.压砖机等设备回转作业中,严禁操作者带手套。 10.装出窑操作人员避免碰撞伤害,要预防烫伤。 11.出窑时,应打开通风机械降温,待温度降到 40°以下出窑。

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2.电焊机要设单独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3.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 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4.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5.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6.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 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7.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挡板等隔热措施。 8.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9.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10.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刨清根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11.多台焊机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有隔光板。

12.工作完毕,应检查操作场地有无火患,确认安全后,方准离开。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2.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4.熔化焊锡、锡块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溅。

5.喷灯不得漏气、漏油及堵塞,不得在易燃、易爆场所点火及使用。工作完毕,灭火放气。

6.配置环氧树脂及沥青电缆胶时,操作地点应通风良好,并须戴好防护用品。

7.不得使用锡焊容器盛装热电缆胶;高空浇筑时,下方不得有人。

8.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干粉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9.安装高压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灯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 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10.多台配电箱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接合处, 也不得触摸连接螺孔。

11.剔槽眼时,锤头不得松动,铲子应无卷边裂纹,戴好防护眼镜;楼板、砖墙打透眼时,板下、墙后不得有人靠近。 12.人力弯管器弯管,应选好场地,防止滑倒和坠落,操作时面部要避开。

13.管子穿带线时,不得对管口呼吸、吹气,防止带线弹力勾眼;穿导线时,应互相配合防止挤手。

14.安装照明线路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在大木楞上铺设脚手板。

15.现场边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遮拦和从事修理工作。

16.在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体与带电部分应保持安全距离,并需有人监护。

17.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做接零保护,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目的

为贯彻执行生产方针、和法规,加强保护工作, 切实做到安全生产,根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和本公司的生产实际,为杜绝重大恶劣伤亡事故的发生,降低一般事故频率,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发展生产,并推行以安全生产为方针的标准化管理,加强落实各级领导部门及职能部门和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对象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安全管理责任

1、安全生产小组由企业负责人、各部门经理组成,其中企业负责人担任组长。安全生产小组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安全法律、法规,审查公司的各项劳动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督促职能部门监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小组每个成员都是安全检查员,应接受本地劳动保护知识的培训并有计划地对职工进行劳动保护知识宣传和教育,负责生产场所、办公场所及其他区域的安全状况检查,督促安全设施的管理;参加年度安全大检查活动,对安全隐患问题,及时组织制定措施,确保及时处理。

2、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为抓好我企业的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会。安全管理小组每月度召开一次, 各部门每十天召开一次,各门店每周对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重大节日前召开安全工作会议。

2.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和安全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 掌握有关安全工作知识的内容。

3.汇报本部门的安全工作情况,对查出的隐患处理结案情况, 要有书面的汇报材料。

4.安全管理小组、各部门要按例会要求,写出安全工作汇报总 结。

5.互相交流安全工作方面的经验,通报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 研究处理意见,提出具体要求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3、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规范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的管理,确保文件档案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使其为今后工作开展提供参考资料和文献,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档案的管理。 2 职责

2.1 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制定本制度,并负责综合监督管理。 2.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文件档案的管理,并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单位文件档案的收集、归档和保管。 3 内容

3.1 文件资料收集 安全生产文件档案内容如下:

3.1.1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 3.1.2 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文件、批复文、领导指示材料及会议资料等。

3.1.3 本企业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会议记录材料、安全学习资料、领导指示材料等。

3.1.4 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

3.1.5 各种安全活动记录、安全管理台账、事故报告、安全通报等。

3.1.6 供应商相关材料。

3.1.7 安全设施检测、校验报告、记录等。 3.1.8 安全、职业卫生评价报告。 3.2 立卷归档

3.2.1 文件资料应根据其相互联系、保存价值分类立卷,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能反映安全生产主要情况,以便保管和利用。 3.2.2 应根据文件资料的重要性,立案时间永久、长期和短期等三种进行时间整理,分类归档。

3.2.3 各部门在每年 2 月底前对上年度的文件资料进行归档, 统一保存。

3.2.4 各种文件资料按一定特征进行排列和系统化,应层次分明,编写页码,填写卷内文件资料目录。

3.2.5 不同价值,不同性质的文件资料应当区别管理,单 卷。

3.3 档案保管

3.3.1 档案应入柜上架,科学排列,避免暴露和捆扎堆放。 3.3.2 应采取防潮、防虫措施,防止档案损坏。 3.4 档案借阅

3.4.1 文件资料档案借阅,必须借阅手续,借阅当案要注意保护, 不得丢失、损坏、涂改,要如期归还,到期不能归还者,要说明情 况,并办理续借手续。

3.4.2 借阅的档案要注意保密,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公开、发表或转借他人。

3.4.3 归还档案时,由档案管理人员当面查点清楚,并在借阅登记本上注销。

3.5 档案销毁

对于过期并失去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经部门领导批准,可以定期销毁,必要时做好销毁记录。

4.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制定并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4、安全资金保障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管理,确保企业对安全技术措施费

使用的及时、到位,根据生产法并依据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运用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如下:

1.公司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管理。安全生产措施费专用于保障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安全生产措施费统一由公司管理。安全生产施措施费的使用必须立项,原则上由公司具体掌握。

3.公司对经营项目需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由财务部负责人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正确使用,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4.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支出由公司企业负责人批准。 5、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目的:公司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从业

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及相关人员的各种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和培训管理工作。

3.职责:公司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由经理批准;各部门配合执行公司安全培训工作;行政部负责监督检查培训落实情况。 4.工作程序

4.1 培训类型

a.企业法人及各层次主要负责人的年度安全教育培训; b.公司主要负责人及安全员的年度安全教育培训; c.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年度安全教育培训;

d.特种作业人员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及证书复审培训; e.转岗、换岗、待岗复工人员上岗前培训; f.新员工岗前安全培训教育; g.其他经常性安全教育。 4.2 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 (2)安全生产责任制、技术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

(3)本岗位使用的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构造、性能、作用以及实际操作技能。

(4)本岗位处理意外事故能力和紧急自救、互救知识。 (5)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使用与保管。 (6)生产安全事故案例。 (7)劳动纪律。 4.3 培训管理

每年年底,综合科根据各部门需求和落实的安全教育培训资金情况, 制定下年度的培训计划,报财务部审核后,由总经理批准。 培训计划批准后,各个部门具体实施。

培训实施应保留培训记录,包括培训参加人员名单、考核试卷(如有)、证书等。

行政部按培训计划定期监督检查培训工作的落实情况和培训效果。 4.4 培训内容

4.4.1 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每年安全教育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16 学时。再培训的内容包括: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典型事故案例。

4.4.2 新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

4.4.3 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以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进行生产时,应对从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培训由综合科负责组织实施。 4.4.4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过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4.5 临时培训由综合科根据情况及外部要求,临时提出申请,报总经理批

6、安全隐患检查整改制度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

化安全生产工作成效,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监管水平,落实治本之策,进一步规范我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1.事故隐患排查:事故隐患排查要与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安全科组织的综合性隐患排查每月不少于 1 次。

2.事故隐患治理 :隐患治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安排、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实施分类管理,分级整改。

(1)对重大事故隐患,由隐患部门成立隐患治理小组,组织制定、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上报的内容包括:隐患部位;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治理难易程度分析;负责治理的部门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2)安全管理小组定期公布事故隐患排查及治理情况,对治理不力的部门在安全例会上提出批评。

3.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建档:各部门按事故隐患分类进行登记建档。

7、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本企业安全生产目标:

1、 伤亡事故为零,事故负伤频率控制在 1.5‰以下。 2、 安全达标率 100%,其中优良率 85%以上。

3、 杜绝死亡、火灾等重大事故,实现无重大设备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重大交通事故、无重大急性中毒事故。

8、防火安全制度

1、目的: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职工人身、公司财产和职工财产安全,保障办公室正常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3、职责: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监督实施。 4、工作内容: 4.1 总则

为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消防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办公、现场工作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4.2 防火灾安全技术措施

火灾原因往往是复杂的,突发的,事故的后果,往往要比其他工伤事故的后果严重的多,它容易造成多人伤亡事故和特大伤亡事故,给国家财产和企业造成巨大损失,给人的生命,周围环境和生态造成巨大危害。

4.2.1 防止火灾的基本技术措施:

4.2.2 消除火源:防火的基本原则应建立在消除火源的基础上, 生产现场如有可燃物质。而且不缺乏助燃的空气,只有消除火源才能有效地预防火灾的发生。

4.2.3 控制可燃物:对于生产中的容易燃烧的可燃物应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是防止火灾发生的重要措施,对各种不同的易燃易

爆物,应专门采取有效措施,分别存放,严格管理各存放点之间要加以隔离,距离应符合有关安全要求。

4.2.4 隔离空气:将可燃物与周围的空气隔开就能马上使燃烧停止,如不同的灭火剂,湿被,黄沙等,都能达到灭火的目的。 4.2.5 冷却:将燃烧物的温度降至着火点以下,燃烧即可停止, 如常用的水浇和干冰进行降温灭火。

4.2.6 隔绝火源与可燃物:采取措施将火源和可燃物隔离开来, 防止产生新的燃烧条件,阻止火灾的扩大。

4.3 防火安全措施:

4.3.1 工作场所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消防器材。

4.3.2 建立防火工作档案,定期组织防火工作检查,每年对职工进行不少于一次防火教育,能掌握防火知识,使用防火器材。 4.3.3 工作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设置消防通道,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消防器材不能任意挪用。

4.4 电气火灾安全措施:

4.4.1 正确设计和选择导线截面和设备的保护装置,以应线路长期在超负荷条件下工作,当熔断器或自动开关用于保护某段线路时,被保护电路可能出现的最小短路电流,应不小于熔丝额定电流的 4 倍,或自动开关瞬时脱扣电流的 1.5 倍。

4.4.2 加强电气线路和设备运行情况的巡视和检查,尤其是大电流通过的接头处,可用变色漆或示温蜡片等观察,监视如发现接头松动或过热应及时处理,开关触头等应经常检查,发现氧化,烧蚀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4.4.3 各种电器应绝缘良好,保证通风散热,开关及熔电器的选择应大于熔丝电流,功率大于 1KW 的电动机应有热继电器作过载保护。

4.4.4 电器线路、设备、开关和电垫、照明器具等与可燃物应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以防电弧,电火花等引起火灾危险场所,应按规定要求架设电气线路和采用防爆电器设备。 九、防盗制度

本公司防盗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的工作方针, 实行“群防群制”的安全防范责任制。

1.职责

1.1 各部门负责人是本公司安全防盗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1)根据本规定,结合本部门实际,把安全防盗工作纳 入日常行政管理、经营销售等责任制内;(2)建立、健全防盗机制, 保证安全防盗工作;(3)定期(每季度至少一次)组织本部门员工 开展安全防盗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4)定期(每月至少一次) 组织本部门安全防盗检查工作,发现漏洞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登 记工作。 2.防盗要求

2.1 现金、票证管理的防盗要求:

(1)根据机关对企业加强管理的规定,各部门存放的现金原则上不能在公司过夜,因特殊原因滞留现金的,滞留现金数额不得超过 800 元(含本数);(2)财务部门的房屋、门窗应当安全牢固, 存放现金、支票及印章(含公司印章)必须有专用保险柜,保险柜钥匙必须有专人妥善保管;(3)其他票证,也应当加强管理,坚持检验、复核制,以防票据丢失。 3.贵重物品管理的防盗要求:

(1)贵重仪器、设备及珍贵、保密资料,应当使用有防护设备的库 (柜)存放,指定专人管理,严格执行领用、清退、交接等登记手续;(2)各部门、宿舍的电视机、电脑、照相机、复印机等高档电器的使用保管应当指定专人负责 ;(3)库房等重地,应建立严格的出入检验制度,出入物资应当有写明品名、规格、数量的清单, 单物相符方可放行;(4)重点要害防盗部位,如:办公室、保险柜存放地等,应当安装防盗监控技术设施。

十、防触电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安全用电,必须采用可靠的技术措施,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绝缘、安全间距、漏电保护、安全电压、遮栏及阻挡物等都能防止直接触电. 1.正常的预防措施为:

1.1 防止接触带电部件: 常见的安全措施有绝缘、屏护和安全间距。

1.2 防止电气设备漏电伤人: 保护接地和保护接零,是防止间接触电的基本技术措施; 1.3 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1.4 合理使用防护用具 2.具体工作时应注意:

2.1 开展员工的用电常识和用电基本知识的教育。 2.2 公司的用电有专人管理,负责日常的维护与检查。

2.3 及时检查和更换用电设备,防止电器漏电和电线老化,专项用电要有专人管理。

2.4 对触电人员实施紧急的救护,同时拔打 120 急救电话。 2.5 做好员工家属的安抚工作,避免引发其他矛盾。 十一、重大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各类事故隐患的管理,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消除事故苗头,制定本制度。

1.各部门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并按规定对公司重大危险源定期进行检测、评估;

2.加强节假日的安全、消防检查力度,对检查出的各种隐患必须在节假日以前整改完毕。

3.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下发通报并规定整改时间,各部门要认真登记,认真研究,指定专人,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

4.对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管理员可提出意见,报领导审批后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或停产整改,整改期间要积极采取防范、监控措施,避免发生人身、设备事故。

5.有重大隐患单位,应制作重大隐患报告书,其内容包括: 5.1 事故隐患类别; 5.2 事故隐患等级; 5.3 影响范围及程度; 5.4 整改措施; 5.5 整改资金来源及保障措施; 5.6 整改目标; 6.

各部门的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隐患管理应履行如下职责: 6.1 掌握本部门重大事故隐患的分布,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 负责重大事故隐患的现场管理。 6.2 随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的动态变化。 6.3 保持消防器材、救护用品完好有效。

7.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8.加强危险品、易燃易爆品的管理,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对检 查情况认真作好记录,如发现有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及时处理。

9.设备旋转部位都要有牢固的防护罩,非检修时不得取下,运转时,不准擦洗和清理设备,并严禁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10.经营场所及仓库要通风良好,严禁烟火。 11.检查设备内部要用安全行灯或手电筒,禁止明火。 12.各工种员工都应严格遵守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3.对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积极整改并有效防止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十二、主要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为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及时消除设备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及相关安全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设备的维修保养。 3.管理职责: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监督检查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的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小组负责本制度的执行。

4.工作内容 4.1 设备的使用管理

4.1.1 各部门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财务部备案。 4.1.2 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设备的类型建立台帐,做好设备编号。

4.1.3 所有设备的相关资料统一由财务部保管(使用说明书,设备图纸及技术文件等)。

4.1.4 新设备投产使用前,必须经过安全专业人员的风险评估, 否则不得投入使用。

4.1.5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所有新购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 并张贴于设备的醒目位置。

4.2 设备的维修

4.2.1 维修人员必须具备从事本工作的专业技能,在维修作业前应首先应切断电源、电源开关上锁、挂上“停机检修牌”等,在确定安全后方可进行检修作业。

4.2.2 如经营过程中设备出现故障,必须遵从“先维修、后使用”的原则。

4.2.3 维修设备时必须先关闭电源后上锁,并挂上“有人维修, 请勿合闸”安全警示标志,防止他人误动电源开关,导致意外事故 的发生。

4.2.4 设备维修如需进行电焊或其它明火工序,维修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动火作业管理规定》的内容与要求来执行。 十三、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消费者消费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就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企业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每年必须参加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经营工作,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

第二条 在每年的健康检查中、凡发现本单位从业人员中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和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不得再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第三条 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第四条 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五条 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做到: (1) 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

(2) 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销售药品。 (3) 不得在经营场所内吸烟。 十四、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企业要采用总结、表彰、考核、奖惩等手段,激励职工

做安全事、讲安全话、做安全人,把安全生产列入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一)安全考核

1、公司行政主持及实施对公司各管理岗位和部门及安全生产管理的专项检查和考核,督促相关方及作业人员的安全检查和考核, 并将检查过程和考核结果纳入公司综合管理考核体系,将日常检查记录和考核结果作为公司综合管理考评的依据。

2、考核时间:每季度对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考核。 3、考核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内容和要求进行量化考核。

4、考核结果分为:优、良、一般、不及格四个等级,实得分在 99 分及 100 分以上者,评定结果为优:实得分在 97-98 分者,评定 结果为良;实得分在 96-95 分以评定结果为一般,实得分在 95 以下者,评定结果为不及格或差。

(二)奖励

1、公司全年无伤亡事故或设备事故,对企业负责安全生产主要人员,根据其安全工作职责的完成实绩评定,分别给予奖励 500- 2000 元。

2、在安全设施、安全技术措施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者,给予奖励 500-2000 元。

3、在工作中及时消除重大隐患,防止和避免了伤亡事故的发生或在事故中抢救有功者,给予奖励 500-2000 元。

4、敢于坚持原则,制止违章作业,为维护安全纪律作出贡献者, 给予奖励 500-800 元。

(三)处罚

1、企业发生伤亡事故或重大设备事故,对事故负有重大责任的领导和管理人员,给予 500-2000 元罚款,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2、对安全员监督不严、管理不力、工作失职、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 500-2000 元罚款直至免职除名。 3、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因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给予罚款 200-1000 元直至除名。

4、不准穿拖鞋和赤膊上班,违者每人罚款 50 元。 5、不准擅自拆除设备安全设施,违者每人罚款 100 元。 6、不准酒后上班,违者每人罚款 50 元。 十五、安全事故处置报告制度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

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事故分类

本制度中的安全事故是指公司内营运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一般安全事故、较大事故和重大安全事故和特别重大安全事故。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 上重伤,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 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事故的统计、报告

(一)凡发生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立

即向交警、保险公司、120 报告,同时立即向企业有关负责人报告, 不得瞒报、谎报或故意拖延不报,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负有安全管理职能的有关部门报告。

(二)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在 1 小时内向运管所、交警、安监、保险公司等有关部门报告,并根据事故大小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未及时报告企业或隐瞒事故的,对责任人停班学习,直至解聘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事故发生后,企业根据事故大小积极开展救援工作,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小,并由安全领导小组组成事故调查组,按照 “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出事故原因后安全技术科写出事故报告,报上级安全管理部门。

(四)生产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四个等级。

3、事故的调查处理 (一)事故调查处理的原则

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 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二)事故调查处理

(1)公司第二责任人主要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事故调查处理必须全面掌握:死者火化安葬、赔偿调解、伤员救治、善后处理补 偿调解、财产赔偿、保险索赔等工作,并组织好人员做好善后工作, 与交警部门密切配合,保证整个事故平稳、有序、完善地得到处理, 力争杜绝社会影响,降低企业经济损失。

(2)有关职能部门根据事故现场查勘情况和事故经过、车检报告等资料分析事故原因,定出整改措施和处理办法。

(3)按照事故原因分析图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科学的分析, 主要从以下内容分析:

1)驾驶员违章因素:无证驾驶、开带病车、疏忽大意、强行超车、占线行驶、超时疲劳驾驶等。

2)气候因素:洪水、大雾、暴风、塌方、滑坡、泥石流等。 3)道路因素:陡坡、急弯、路滑、路面不平、摆摊堆物、路面狭窄等。

4)机械因素:制动、转向、传动、轮胎、灯光、雨刮等。 5)行人及非机动车因素:违章搭载乘车、抢机动车道、行人横穿等。

(4)事故发生后要认真进行案例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后,要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处理和教育有关责任人,吸取教训,杜绝同类事故发生。

(5)事故发生后,应收集相关资料:事故原因分析资料、切实可行的措施、驾驶员写的事故经过和检查、对相关人员的处罚和处罚凭证等,严格按照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相应处理,建立事故“四不放过”处理档案,上报相关上级和主管部门。每起事故认真登记,处理情况认真记录,建立事故处理台帐。

(6)公司如发生各类交通事故,从事故发生地、现场施救、调解赔偿、终结必须要有登记,对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索赔终结书、财产索赔依据、伤员的治疗病历、、出院证明等有关重要资料必须做好复印备份工作,建立事故档案,同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汲取教训,按公司的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保证杜绝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十六、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检修前,检修负责人应详细检查并确认工艺处理合格、盲板加堵准确等情况,每次作业前,必须按要求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条件许可后方可作业。

2.检修中准备需要防护器具、消防器材。检修区域内,对各种机动车辆进行严格管理。

3.检修人员认真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 4.外来施工单位进入作业现场前,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交底。

安全操作规程

一、机械设备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1. 严禁无资质维修特种设备。

2.特种设备维修后必须按规定委托资质检验机构检验。 3.严禁未经特种设备管理部门批准,擅自拆改特种设备。 4.设备修理过程中必须佩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5.拆卸弹簧时,必须集中注意力,防止弹簧意外弹出 6.维修过程中必须设置维修警示标识和围栏。

7.针对切断的任何动力源,必须悬挂“有人作业,严禁操作,操作人仅限”标识牌;

8.维修区域无关人员必须及时清场,严禁无关人员滞留在维修现场。

9.严禁未经授权,从事只有设备厂家授权人员完成的维修工作。

10.严禁未经允许擅自拆除设备零部件。

11.维修过程中,严禁使用不符合设备厂家规定的备用件。 12.维修过程中,严禁擅自改变设备的结构或功能。

13.设备维修过程中必须固定可动部位,防止可动部位的意外动 作。

14.检查、维修后,开机试运行前,必须确认全员安全。 15.严禁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作业工具。 二、电气设备使用及检修安全操作规程

1.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电气设备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本规程适用于公司电气设备作业。 2 主要内容

2.1 电气设备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检修,或在专职电工指导下进行工作。

2.2 任何电气设备在未查明无电之前,一律视为有电。 2.3 电气设备的电源部分必须设置分开关,一闸一用,禁止一闸多用,并应设开关箱加锁,固定在安全地方,钥匙由专人保管。开关箱下端距地面高度不得少于 1.3 米,并在配电箱内配置触电保安器。

2.4 电源电压必须与电气设备额定电压相同(三相电压波动应在±5%以内)供电变压器的容量必须满足该机械设备的要求,并应按规定配备电动机的起动装置。

2.5 保险丝粗细应与三相一致,其额定电流不准大于该线路额定电流,应按预定电流选用合格的熔丝和熔片,严禁用铜丝或铁丝代替。

2.6 凡连续两次跳闸或保险丝溶断,都必须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合闸,不得强行送电。

2.7 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的绝缘是否符合规定,不应低于每伏1000 欧姆(如对地 220 伏,绝缘电阻应不小于 0.22 兆欧)。如发现断路等情况,应及时排除。

2.8 电气设备应接地或接零良好,接地电阻不得大于有关规定。每台机组应分别接地,禁止跨跃使用接地线,不得借用避雷器线作接地线。在同一供电系统上不得同时接地又接零。

2.9 高度超过周围建筑物的设备应设避雷及可靠接地装置,其电阻不得大于有关规定。

2.10 线路敷设应符合线路安装规定,以及符合当地供电局的规定。

2.11 绝缘导线不应有破损,带电部分不准外露,并严禁在地面或脚手架上拖拉电线,导线与电气设备的连接接头应紧固,并应经常检查,如发现松动,应及时处理,电线穿墙必须用保护管,电线上严禁搭晒衣物及吊挂其他物件。

2.12 移动式电气设备应使用橡胶电缆(橡皮软线),并予以固定且自由移动的长度尽可能缩短。电缆通过走道,脚手架随时应有

刚性防护设备。挖沟铺设电缆时,应穿钢管保护,或在电缆上面架设钢板保护。

2.13 500V 以下的低电压电路中,禁止带负荷切断裸闸关,必要时应加灭弧罩或戴绝缘手套及防护眼镜,操作时面部不得对闸刀。

2.14 电气设备启动后,应检查各电气仪表,待电流表指针稳定和正常后,方可正式开始工作。

2.15 电气设备应存放在干燥处,施工现场的各种电气设备闸刀箱均应有妥善的防雨、防潮设施,用水冲洗电动施工机械时,不允许将水冲到电气设备上,以免导线及电气设备受潮而发生事故。 2.16 工作中如遇停电,应立即拉开电源开关,并挂上“禁止合闸”警示牌,如需修理或保养机械,不仅切断电源,拨下保险丝, 还应在闸刀箱上加锁。并挂上“机械修理警告牌”。如需合闸,必须与检修人员联系妥当后,方可合闸送电。禁止带电检修运行中的电气设备或线路(高压带电作业除外)。

2.17 工作完毕后,应及时切断电源,锁好闸刀箱,方可离开现场。

2.18 手提行灯应使用 36 伏以下的安全电压,在特别潮湿的地方,如管道、水井、锅炉及金属容器内,均应使用 12 伏行灯,行灯变压器应是双线圈型,外壳及二次付极都应接地。

2.19 如遇漏电失火时,应先切断电源,并用氯化碳和干粉灭火, 严禁用水或其它灭火器浇泼。

2.20 发生人身触电,应先切断电源,然后用人工呼吸法紧接抢救。在电源未切断前,不得与触电者接触,以免再次发生触电事故。

三、车辆维修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所有工具使用前后要保持清洁、完好无损、并摆放整齐. (2)拆装零部件时、必须使用合适的工具、零件拆卸后按顺序摆放.

(3)废油应倒入指定油桶收集.防止污染. (4)维修作业时应注意保持汽车内外清洁.

(5)车间内严禁吸烟.

(6)使用千斤顶时必须选择平坦、坚实场地、并用三角木塞塞住车轮、然后用安全支撑

(7)不准赤脚、光膀子、穿裙子、穿高跟鞋维修作业.留长发者要工作帽

(8)发动机启动检测前、应检查各部件装配是否正确.加足润滑油、冷却水、变速器至于空挡请电马达试运转、车底下有人时严禁发动车辆.

(9)发动机水温过高时不准打开水箱盖、谨防沸水烫伤. (10)指挥车辆起步、移位时不得站在正前方和后方、应注意周围障碍物.

(11)蓄电池应轻搬轻放.不可歪斜.以防电解液溢出.腐蚀衣服和皮肤.

(12)电动机具和设备的电线.插头等应完好无损。 四、药品搬运、装卸、运输等作业安全规程

1.搬运、装卸药品应轻拿轻放,堆码整齐、捆扎牢固,防止药品撞击、倾倒,检查药品包装,严格按照外包装图示标志要求堆放和采取防护措施,保证药品的安全。

2.运输药品的车,不得装卸对药品有损害的物品,将重物压在药品的包装箱上。 3.药品的运输

3.1 药品运输应按照质量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执行运输操作规程, 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药品盗抢、遗失、调换等事故,保证运输过程中的药品质量与安全。

3.2 车辆运输时,必须保证车箱体整体封闭、结构牢固、货箱门严密可锁,可有效防尘、防雨、防遗失,禁止敞棚运输。

3.3 运输药品,应当根据药品的包装、质量特性并针对车况、道路、天气等因素,选用适宜的运输工具,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出现破损、污染等问题。

3.4 负责装卸、搬运药品的人员应严格按照外包装标示的要求搬运、装卸药品。

3.5 已装车的药品应当及时发运并尽快送达。 3.6 司机须谨慎驾驶,避免造成药品的损坏。

3.7 保管员在发运药品时,应当检查运输工具,发现运输条件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发运。运输药品过程中,运载工具应当保持密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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