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拘期间,被告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形包括:(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
法律分析
在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拘期间,如果被告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取保候审交保证金吗
取保候审不一定要交保证金。因为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可以选择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规定,人民、人民和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三、取保候审能去外地吗
取保候审经批准后能去外地。取保候审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能去外地的。取保候审需要遵守的要求有: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其他要求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拓展延伸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一项重要的刑事强制措施,适用于涉嫌犯罪但不足以构成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根据该法规定,取保候审的条件及注意事项如下:
1. 取保候审的条件:
(1)必须是涉嫌犯罪的人;
(2)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犯罪行为;
(3)必须考虑案件情况,如案件性质、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关系、经济状况等;
(4)必须考虑犯罪嫌疑人是否有悔罪表现。
2. 取保候审的注意事项: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自己申请取保候审;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代为申请取保候审;
(3)人民、人民和机关应当对申请人提出的取保候审申请进行审查;
(4)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申请或者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人民和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
(5)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不得由其他单位和个人执行。
总之,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强制措施,对于维护社会治安、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在申请取保候审时,应当符合相关条件,否则将无法获得取保候审的保障。
结语
在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拘期间,如果被告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不一定要交保证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选择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因此,如果被告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但不一定需要交保证金。同时,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遵守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修订):第五章 对重新犯罪的预防 第五十二条 机关、人民、人民对于无固定住所、无法提供保证人的未成年人适用取保候审的,应当指定合适成年人作为保证人,必要时可以安排取保候审的未成年人接受社会观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七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 人民、人民和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ow234.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3008801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