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江禁渔期内钓鱼确实违法了相关规定,尤其是在特殊情况下,最好不要去长江钓鱼,一旦被发现,轻则警告,重则罚款。
禁渔期是指规定的禁止或者是捕捞海内动物的活动的期间,是世界各国普遍实行的鱼类资源保护制度。
其目的是保护水生生物的正常生长或繁殖,保证鱼类资源得以不断恢复和发展。按照中国相关法律和其他法规的规定,禁渔期由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禁渔期是指为保护渔业资源而规定禁止捕捞的期限。通常对鱼类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及其重要的洄游通道等渔业水域,通过国家或地方立法及国际渔业协定等形式,规定在一定时期内禁止捕捞。它与禁渔区的作用近似。在中国,禁渔期与禁渔区的规定往往同时并用,即在一定时期内在划定水域内禁止捕捞。如中国对吕泗渔场规定每年的4月1日至7月31日为禁止捕捞大黄鱼和小黄鱼的禁渔期;中国沿海近岸幼鱼出现高峰季节对定置张网实行不得少于两个月的禁渔期等。在内陆水域的鱼类繁殖或越冬季节,也分别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其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规定禁渔期,大致可分春季禁渔和冬季禁渔两种。
实施禁渔期的规定,也是增殖渔业资源的重要措施之一。规定在幼鱼生长阶段的一定时期禁止捕捞,还有利于提高水产品的质量,增加渔业产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对于开发过度的渔业资源实行禁捕和限捕。
禁止捕捞和捕捞的水生动植物种类、时间由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制定。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渔业资源的状况,调整需要禁止捕捞和捕捞的水生动植物种类的苗种、亲体。
禁止捕捞海州湾中国对虾亲体、长江鲥鱼、长江口中华绒螯蟹产卵场的抱卵亲蟹、长江和内陆水域的鳗鱼苗。
捕捞长江中华绒螯蟹亲蟹、幼蟹和蟹苗及沿海的鳗鱼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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