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夫妻约定个人负担的债务、未经对方同意的资助、独自从事经营活动的债务以及其他个人承担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分析
离婚可以主张共同承担共同债务,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拓展延伸
离婚后的债务分担与清偿责任
离婚后的债务分担与清偿责任是一项关键问题,涉及到离婚双方的财务状况和责任划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并不意味着债务自动消除。通常情况下,离婚后的债务责任应由双方共同承担,除非另有约定或法院判决。在分担债务时,应综合考虑债务产生原因、债务性质、债务归属等因素。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债务分担问题。若无法达成一致,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因此,离婚后的债务分担与清偿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和解决,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结语
离婚后的债务分担与清偿责任是一项关键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承担,而个人债务则由个人自行负责。在分担债务时,需要综合考虑债务产生原因、性质和归属等因素。双方可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分担问题。如无法达成一致,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因此,在离婚后,债务分担与清偿责任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和解决,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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