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有关部门:
经地委委员会研究,同意成立地区老区建设促进会,并于近期召开成立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议题:报告筹备情况;通过地区老区建设促进会章程;选举;听取省、地领导讲话。
二、会议地址及报到时间:7月24日在宾馆报到,7月25日开会,会期l天。
三、参加会议人员:、神木、府谷、靖边、横山、绥德县(市)政府各派一名县市政府调研员或县(市)政府办主任参加;地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各位会员(即理事)和团体会员参加。
附:参加会议人员名单
xx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x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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