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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生育险怎么报销,可以报销多少

来源:二三四教育网

北京生育险可以报销比例为百分之二百七十到百分之四百二十。
自然分娩的医疗费:三级医院1900元、二级医院1800元、一级医院1700元。
一、医疗费用的支付
1、职工发生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由单位或个人垫付的,须由医疗费用发生时职工所在单位进行申报,社保经(代)办机构将审核后的医疗费用支付给医疗费用发生时职工所在的单位,单位收到社保经(代)办机构支付的医疗费用。
2、社保代办机构所属参保人员的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的审核,由参保单位将参保人员的医疗费单据交给所属社保代办机构,社保代办机构统一将其送交到社保代办机构所属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审核。社保经(代)办机构业务岗收到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传递的《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通知单(一)》后,于3个工作日内与系统中的支付医疗费数据(单位信息和金额等)核对无误后,进行接收处理,并生成《医疗费支付核对汇总表》签字后转财务岗。财务岗于3个工作日内按照《医疗费支付核对汇总表》将应支付的医疗费支付到参保单位。
如业务岗进行接收处理不成功,社保代办机构查明原因后打印出《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不予支付明细表》,连同《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通知单(一)》及时返回给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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