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国有企业纪委如何设立?

来源:二三四教育网

法律分析:

由公司党委向上级党委请示报告,批复后,由公司党委召开党员代表大会选举纪委会组成人员,然后新产生的纪委会组成人员召开会议,进行分工,再向上级党委报告。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二十九条 党的地区委员会和相当于地区委员会的组织,是党的省、自治区委员会在几个县、自治县、市范围内派出的代表机关。它根据省、自治区委员会的授权,领导本地区的工作。

第三十一条 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