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死亡近亲属可领取丧葬补助、抚恤金和工亡补助。丧葬补助按职工月均工资的6个月标准发放,抚恤金按配偶40%、其他亲属30%的标准发放,工亡补助为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一到四级伤残职工停薪留职期满后死亡,只享受前两项待遇。
法律分析
职工因工伤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的标准为6个月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抚恤费以本人生前月工资为标准:配偶40%,其他亲属30%;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则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如果是一到四级伤残职工,停薪留职期满后死亡,只能享受前两项待遇。
拓展延伸
工伤保险死亡赔偿标准的变动对受益人权益的影响
工伤保险死亡赔偿标准的变动对受益人权益的影响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随着赔偿标准的调整,受益人可能会面临不同程度的影响。一方面,如果赔偿标准提高,受益人将能够获得更多的赔偿金额,这有助于保障其合法权益,减轻经济负担。另一方面,如果赔偿标准下降,受益人可能会面临赔偿金额减少的风险,这可能导致其在经济上面临更大的困难。因此,政府和相关部门需要在调整赔偿标准时,充分考虑受益人的权益,确保其合理的赔偿需求得到满足。同时,也需要加强对受益人的法律保护,确保其权益不受侵害。
结语
工伤保险死亡赔偿标准的调整对受益人权益产生重大影响。提高赔偿标准有助于保障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减轻经济负担。然而,降低赔偿标准可能使受益人面临经济困难。政府和相关部门在调整赔偿标准时应充分考虑受益人的权益,确保其合理的赔偿需求得到满足。同时,加强对受益人的法律保护,确保其权益不受侵害,也是至关重要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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