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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诈骗罪200万判多少年?

来源:二三四教育网

网络诈骗罪数额在200万以上,将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根据不同情节还可能处罚金或没收财产。电信诈骗是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等方式实施的远程诈骗行为,冒充各种身份进行欺骗,涉及金额在3000元以上可判刑,50万元以上最高可判无期徒刑。诈骗行为的目的是非法占有他人财产,采用欺诈手段骗取财产。存在组织指挥的情况将从重处罚。

法律分析

一、网络诈骗罪200万判多少年

网络诈骗罪200万判将会按照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徒刑。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备案。二年内多次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未经处理,诈骗数额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二、电信诈骗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电信诈骗是不法分子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受害人给不法分子打款或转账的犯罪行为,不法分子通常冒充他人及仿冒各种合法外衣和形式或伪造形式以达到欺骗的目的,如冒充机关,,,冒充商家公司厂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银行工作人员,各类机构工作人员,伪造和冒充招工,贷款,手机定位,招嫖等各种形式进行诈骗。

《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再度明确,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以上的可判刑,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万元以上的,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诈骗行为从主观态度上来看,是以非法占有他人的财产为目的,而从客观行为方面来看,是采取了一定的欺诈相关的手段,骗取他人的财产。达到数额较大,就会按照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来进行处罚了。当然了,如果说存在组织指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酌情从重处罚。

结语

网络诈骗罪涉及的金额达到200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将面临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具体判决将根据案件中的严重程度和其他情节来决定。根据司法解释,电信诈骗是指不法分子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等方式进行虚假信息编造,对受害人进行远程诈骗的犯罪行为。根据相关意见,涉及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诈骗可判刑,而涉及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最高可判无期徒刑。诈骗行为既涉及主观意图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又采用欺诈手段骗取财产。对于组织指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将酌情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六十七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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