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信息通报工作,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出勤信息通报
1、学校实行晨检制度,每天晨检情况,要及时上报学
校。
2、上课期间学生出勤情况,由该节课任课教师负责,
在规定的日志或考勤表中记载缺勤学生姓名,并在下课时向 班主任通报。
3、如发现有学生无故缺席,班主任应立即与学生家长
取得联系,了解学生缺勤原因,如一时联系不上且班主任马 上有课要上,可以先报告学校,由学校安排人员联系。如发 生学生擅自出走的,班主任配合学生家长了解情况,并随时 上报情况。
4、如学生家长电话号码因变更暂时联系不上,可采取
与其工作单位、村委会、旁边人联系等方式,并做好相应记 录,以备将来用作相关依据。
5、如学生 24 小时无故不到校,各学校应立即上报中心
学校,由中心学校报告派出所。
二、事故信息通报
1、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刑事
事故、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后,学校应及时报告中心学校,
中心学校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乡。
2、学校应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受伤
害学生,同时以最快方式将伤者紧急送至附近医院救治,并
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3、学校成立调查小组迅速收集有关事故信息,并做好
相应的记录,注意做好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的保存工作。
4、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时间、
地点、中毒人数、中毒原因、主要症状等。传染病流行事件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首例发病时间、地点、感染人数、主要
症状、卫生医疗机构的初步诊断等。安全事故及师生非正常
死亡事件报告主要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人数、
事故原因、处理情况等。
5、报告的信息必须是真实记录,经确认可公开发表的
信息,公布事实时间、数字必须准确;事故原因要根据学校
所掌握的信息公布。
6、刑事事件由中心学校与当地机关取得联系后,
及时处理。如实向家长阐述事故经过,确系校方责任不相互
推卸。
7、公布的受伤情况以医院诊断结果为准,伤残等级以
司法鉴定部门为准。
8、不清楚的事实,待有关方面调查后再公布;涉及学
生及家庭隐私的,必须依法予以保护。做好伤害事故及处理
工作的分析、总结、存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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