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第一章 城市公共汽车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为进一步加强驾驶员安全管理,规范驾驶员的安全操作行为,特制定下列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驾驶员工作状态要求
(一)认同单位管理文化,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行业管理要求和公司规章制度,服从安全指挥,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与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岗位技能。
(二)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工作方针,树立“以客为尊”品牌服务理念,精心操作,树立安全意识、服务意识、规范意识、成本意识、环保意识,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谨慎规范操作习惯,致力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环保、舒适”的公交服务。
(三)上岗驾驶员必须能熟练操作所驾驶车辆和各种车载服务设备,熟悉线路途经路段站点、站名,熟悉线路沿途危险路段操作要求和各路段准点时间,熟悉线路运调作业、技术保障、后勤保障、岗位责任考核内容和操作规程。
(四)驾驶员要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每天七小时以上)和良好睡眠质量,上班时要放下一切思想包袱,保持“平常心态”,保持良好的体力、集中精力驾驶车辆。
(五)严禁饮酒后开车、带情绪开车、带病勉强开车、服药后开车、疲劳开车,不得
在夜间和阴天戴深色眼镜(视力有障碍驾驶员必须配戴眼镜,保证纠正视力达到正常要求)。
(六)行车过程中驾驶员不得与他人闲谈、打手机、吸烟、饮食、看资料或戴耳机耳塞。行车时不做与安全行车无关的事,任何时候不做有损员工形象的行为。
(七)当班驾驶员必须穿着干净整齐工作服、带齐有效驾驶证、道路运输证、从业人员资质证、上岗证等上班,严禁赤膊上岗、穿高跟鞋、拖鞋或赤脚开车。
(八)任何人不得将车辆交给不具备上岗资格的驾驶员单独驾驶。
第二条 “三检”工作要求
(一)驾驶员须提前在发车之前15分钟报到,做好行车准备工作。
(二)驾驶员当班期间需做好“三检工作”。三检工作是指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对车辆各安全部件和清洁卫生的检查工作。
1、出车前检查内容包括: A.发动机:机油、冷却液、皮带;B.电器电路:电瓶、灯光、仪表、音响系统;C.行驶系:刹车、轮胎、轮胎螺丝;D.传动系:传动轴、半轴螺丝;E.转向系:方向机、液压油、横直拉杆;F.车身:车门、后视镜、玻璃、是否有破损。注意检查车厢座椅、地板、扶手是否牢固平整,有无存在危害乘客的安全;出发前调节好驾驶员座椅、后视镜位置(行驶过程中不得边行走边调座椅或后视镜)。G.附属设施:灭火器、报站器、钱箱、电子线路显示牌、服务标识标志等是否齐全有效。H.车辆各营运证件、保险卡、车票是否齐全。
2、发动机启动前要确认车辆处于空档位置,拉紧手刹,踏下离合器踏板,启动一次不
能超过10秒钟,连续启动要间隔2分钟,启动后禁止猛轰油门升温、打气。启动后15秒内必须有机油压力显示,否则要停机检查。车辆起动后检查是否有机油压力、漏电、漏油、漏气、漏水、异响、冒黑烟现象。早上出发前车辆必须怠速运转5分钟,待水温上升至40℃以上和制动气压达到标准才能出车。
3、检查车辆和车厢内清洁卫生是否达到单位清洁卫生标准,发现存在不适合营运问题及时报修并通知调度员暂停发车,立即整改。
4、行驶中主要检查安全部件,内容包括:仪表指示信号;车辆动力状况变化;离合器、刹车、方向行程和性能变化;异响、异味、异常状况;有问题及时在安全区域停车检查。
5、收车后操作、检查内容包括:车辆熄火之前要怠速运行3-5分钟,充分冷却涡流增压器。注意检查发动机工作情况,轮胎、灯光、玻璃状况。清洁车厢、关闭总电源和门窗、排放贮气筒积水,做好交班工作后方可下班。
第三条 车厢环境要求
(一)驾驶室内、车头要保持清洁、整齐,不乱张贴图片、悬挂、堆放杂物妨碍视线;口盅杂物摆放要固定,确保安全,以免影响正常操控车辆和杂物滑动卡住刹车踏板发生危险。
(二)保持车厢内环境干爽、洁净、整齐、舒适,达到车厢服务标准要求。
(三)音响声音要控制在适当范围。
第四条 起步操作要求
(一)始发站提前3分钟开车门等待乘客上车,发车时间到或发车铃响30钞内起步。
(二)乘客上车后,应先关好车门,提示乘客坐好扶稳,然后观察车辆四周情况,打左转向灯,确认安全后用一档平稳起步,注意离合器与油门的配合,做到起步平稳。
(三)起步时要预防关车门夹伤人,“冲车”跌伤人,出站与直行车碰挂,与车辆间隙中突然冲出行人相碰等交通、服务事故。
第五条 普通道路行驶操作要求
(一)行驶中要做到加速平稳、刹车平稳、停车平稳、转弯平稳。(二)车速控制要求:
1、保持与交通流和道路环境相适应的车速行驶,禁止超速行驶。
2、城市道路时速控制在20公里/小时以下。
3、有限速标志的路段按标明车速以下的速度行驶。
4、进出停车场、上下地沟时速应控制在5公里/小时以下。
5、通过路口、斑马线、辅道进出口、绿化带缺口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按交通指示、标志、标线或警察指挥,看清四周、控制20公里/小时以下速度安全通过。禁止争道抢行、冲红灯、高速通过。
6、遵循右侧通行、各行其道的原则按道行驶。
7、无分道路面要选路中间行驶,有分道路面按导向行驶,不得违章走非机动车道,不得跨线行驶,尽量减少变道、借道,不得蛇形行车,不得长期走超车道。
8、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须按行进方向分道行驶。未设置导向标志、标线的交叉路口,左转弯的机动车应当提前驶入最左侧的车道转弯,右转弯的机动车应当提前驶入最右侧的车道转弯。
9、行车遇前方有障碍时,可以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通行,转弯、借道行驶时要提前打转向灯,让优先通行车辆先行。
第六条 文明驾驶、礼让行车(防御性驾驶)
(一)礼让“三先”,先慢、先让、先停,要求“一让到底、一让到停”不能边让边走。
(二)驶入、驶出道路或者借道通行时,应当让在道路内正常行驶的车辆或者行人优先通行。
(三)遇喷涂“校车”字样并载有学生的车辆应当让行。
(四)通过路口、人行道、人车混杂路段要主动礼让行人、非机动车辆,遇老年人、儿童、孕妇、抱婴者,以及持盲杖的盲人、行走不便的残疾人横过道路,应当停车让行。
(五)遇行人、车辆突然横过马路危急时刻,应第一时间急刹停车避让,不能有侥幸心态,及时使用:“遵法行驶、停车应变、不打方向避让。”措施。
(六)道路变窄或遇前方道路障碍时,要遵守依次通行原则,不得违章抢行。
(七)伙伴关系。将其他驾驶人视为自己的伙伴、朋友,对其他驾驶人的违法驾驶行为采取包容、宽容、容忍谅解的胸怀态度。你急我不急、你出错我不犯错,我不再错上加错。
第七条 特殊路面安全操作要求
(一)下陡坡时要控制车速,带档下坡,禁止熄火滑行、空档滑行或超速下坡。
(二)通过普通水浸路面要先选好路线、测好水深,用低速档加油(匀速)通过,中途不能停车、不得换挡,通过后要停车检查,点刹(车辆行驶中采用“间歇制动”)去除轮毂积水(使制动鼓、制动片干燥)后方可继续正常营运。万一中途车辆熄火后不能强行再启动,要人工将车辆推离水浸路面,并经过检查确认车辆安全后方可再行启动。
(三)凹凸不平路面要先选好路线小心行驶,防止底盘撞击地面。
(四)遇雨、雾、风天气或路面洒水、有油污时,要增大安全跟车距离、谨慎采取制动措施、小心慢速行驶,严禁高速空档滑行。防止车辆因刹车不均衡侧滑失控。万一发生侧滑时,要及时放松刹车,先顺着滑出方位打方向,消滑后再慢慢修正。
(五)摩托车混合行驶路段要平缓减速、方向要小打小回、注意看清车辆两侧及后方摩托车动向,增大安全距离防止摩托车追尾或与其刮蹭事故。
第八条 保持安全距离
(一)注意与前车保持安全跟车距离,一般保持相当于本车速度米数的距离,比如50公里/小时速度最少要有50米,30公里/小时速度最少要有30米。
(二)注意与其它交通参与人保持安全间距。
(三)遇路边、站台人多拥挤时,要与行人保持50厘米以上安全距离,防止乘客被挤倒或挤近车辆发生危险。
(四)前方车辆或其它静止障碍物形成视线盲区时,要提前减速、交替使用近远光灯、鸣喇叭小心通过(特区内禁鸣号),提防从视线盲区突然冲出车辆、行人。
第九条 超车操作要求
(一)行驶中需要超越前车或者变更车道时,必须提前开启转向灯,夜间还须变换使用远、近光灯,确认与要进入的车道前方车辆以及后方来车均有足够的行车间距后,再驶入需要进入的车道。
(二)超车时只允许使用相邻的车道。不得从前车右侧超车。不得在超越前方车辆后突然减速、转弯。
(三)下列情形不得超车:在交叉路口、窄桥、弯道、人行横道、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地点;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时;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四)遇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要依次等候,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禁止逆向行驶。
第十条 进站停车上下客操作要求
(一)营运中不得到站不停,不得在有规定站点范围外上下客,不得无正当理由拒载乘客、中途逐客、滞站揽客。
(二)特区外道路不得在路口、人行道、黄格内、立交桥等禁止停车地点上下客。
(三)车辆靠站停车要提前100-30米减速,打右转向灯,车速5公里/小时速度进入站、靠边摆直(右轮外侧距路边50cm以内为宜、车辆侧边与路沿平行)、停稳后方可开门上下客。遇有积水应避开停靠。禁止在中道上下客、急刹停车上下乘客。
(四)营运中车辆应排队按先后顺序进站,不得调头进站。在港湾式站台停靠要尽量摆到站台前方,方便后方车辆跟随进站。
(五)为维护上车秩序,提高车辆运行速度,自动投币车上不设找补,乘客相互找换零钱应劝告不要阻碍其它乘客乘车,严禁驾驶员擅自收钱,禁止乘客在钱箱口收取找补。
第十一条 车辆发生事故、故障时操作要求
(一)车辆发生事故,驾驶员须立即停车、救人、保护现场,并按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开启警示灯、设置警示标志牌、收集证人证据,并及时报警、报告公司救援。现场车辆必须留有人员看守,防止证据和物品丢失。
(二)车辆因故障需停车时,应将车辆尽量停放在路边不阻碍交通、安全地点。
(三)车辆因事故、故障停车时,当班驾驶员应在来车方向100米外位置设置故障车辆警示标志。在夜间或者遇风、雨、雾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在普通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示廓灯、后位灯。
(四)在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情况下,当班驾驶员应尽快将乘客疏散到路边安全地带。
(五)车辆因故无法正常营运时,驾驶员应向乘客说明原因,并引导乘客安全转乘本线路后续车辆。后续车辆驾驶员应积极协助转乘,共同做好转乘过程安全工作,不得拒载。
(六)车辆进厂维修,必须服从修理厂安全管理规定,地沟有人时禁止开车上下地沟;车辆修好后起动前要先确认车底无人后、鸣喇叭方可起步。经修理厂检验员检验合格后方可开车离厂。
第十二条 车厢服务要求
(一)驾驶员应积极动员上车乘客往车内靠拢,警示乘客坐好扶稳,劝止乘客在车辆行进中不得在车厢内来回走动,头手不要伸出窗外。
(二)小心照顾好“老、弱、病、残、孕妇和抱婴者”乘车,动员乘客让座。
(三)乘客夹带危险品、违禁品上车要依法阻止,阻止无效可报警处理。
(四)禁止为别人托带行李,乘客遗留在车上的行李禁止擅自开拆,危险品当场处理,其它物品当次上交公司处理。
第十三条 其它安全操作要求
(一)上班期间停车写卡、发车,预计停场超过5分钟必须关闭发动机,驾驶员下车后必须带走车辆钥匙,关好车门。
(二)车辆下班回场停放,必须按规定路线和时间由当班驾驶员直接将车开回停车场,禁止在中途逗留、办私事。
(三)车辆停场应服从场站管理员指挥,按指定位置摆放整齐,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做好回场检查工作。
(四)车辆万一发生火警或其它异常现象,要保持镇定,及时将车辆停到安全地带,关闭电源、发动机,组织乘客快速有序下车疏散,正确使用灭火器瞄准火源根部喷射灭火,积极扑灭初起火源,及时报警求援。
(五)行车时车厢内发生治安、刑事案件或其它突发事件,驾驶员需用报站器提示乘客注意,配合受害人报警,保护好现场。乘客之间发生纠纷应停车劝止,劝止无效可要求其下车。突发情况及时报告公司或报警处理,切忌擅自处理,破坏现场,造成善后处理工作麻烦。
第二章 计算机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计算机实行专人使用,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并做好日常管理维护。
第二条 启动和关闭计算机的过程要正确、规范,主要步骤是:首先要检查计算机有无异常情况,计算机电源应保持良好,插座不得松动,发现有漏电现象应立即切断电源,开机前先接电源、开外设,最后开主机;关机时正好相反,先依次是关闭主机、外设(显示器、打印机等)和电源插座。
第三条 机器在加电时严禁移动机器及拔、插任何部件的接头。
第四条 重要数据要随时备份,以防计算机发生故障数据丢失。
第五条 计算机在运行过程中如突然停电,应及时将电源断开。
第六条 若发现计算机有不正常现象时应立即关机,并向单位计算机管理人员报修,只有在检查修复后方可使用。
第七条 计算机使用人要做好数据资料的保密工作,保证做到涉密计算机不得上网,上网计算机不得涉密。
第八条 计算机要定期进行软硬件维护。
第九条 未经单位领导书面批准,不得擅自拆卸计算机的主机和外设。
第十条 所有计算机使用人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规定,以及集团公司下发的各项计算机规章制度。
第三章 打印机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打印机实行专人使用,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并做好日常管理维护。
第二条 安装打印机时,严格按照打印机安装操作手册进行安装。
第三条 请勿在打印机、输出托盘或打印机的其它部件上放置任何重物。否则,可能会导致打印机损坏。
第四条 请只在需要时才敞开顶盖。阳光直射或强光照射均会降低打印机的性能,日常必须做好防范。
第五条 请勿在打印机打印时摇动打印机。否则,可能会导致打印质量下降。
第六条 打印时请勿敞开打印机的顶盖。否则,可能会导致打印机损坏。
第七条 开合打印机的输出托盘、多功能托盘和顶盖时不要用力。否则,可能会损坏打印机。
第八条 如果想在打印机上盖一块毯子来防止灰尘进入打印机,请先关闭打印机并让打印机冷却下来,然后再为其蒙上毯子。
第九条 如果您打算长期不用打印机,请从交流电源插座中拔下电源线。
第十条 请勿在使用化学物品的房间内使用或存放打印机。
第十一条 打印期间及打印结束后不久,输出托盘周围区域会变得很热。从输出托盘中收集纸张或清除卡纸时,请小心不要触碰输出托盘周围的区域。
第十二条 非专业人员严禁拆卸打印机。打印机出现异常或故障,必须报告管理人员安排专业人员检修,只有在修复正常后方可使用。
第四章 投影仪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投影机实行专人管理使用,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并做好日常管理维护。
第二条 将投影机放在平整的地方。
第三条 投影机与电源和电脑的距离不得超出6英尺(1.8米)。
第四条 如果要从半透明的屏幕背后投影,请将投影机放在屏幕后面。转图像。
第五条 将投影机放在距离屏幕合适的位置处,如果图像太大或太小,可使用缩放光圈调整尺寸,或者将投影机向前或向后移动,投影机与投影屏幕的距离,必须至少有4.9英尺(1.5米)。
第六条 连接或断开投影机与计算机时,必须确保投影机和计算机的电源都已关闭。
第七条 投影仪刚刚使用完毕后,切勿直接关闭电源插座,确保投影仪风扇自行不转后,方可关闭电源。
第八条 非专业人员严禁拆卸投影机。投影机出现异常或故障,必须报告管理人员安排专业人员检修,只有在修复正常后方可使用。
第五章 复印机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复印机实行专人管理使用,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并做好日常管理维护。
第二条 请勿在复印机及其部件上放置任何重物。否则,可能会导致复印机损坏。
第三条 操作人员在使用复印机前必须熟悉操作指南,并严格按操作指南要求使用复印机。
第四条 复印机操作前要认真检查电源,各部位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应检查机器各部件的开关情况,是否符合要求,充分做好复印前的准备工作。
第五条 在复印过程中遇到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管理人员安排解决,确保复印机使用安全。
第六条 复印机房要始终保持空气的畅通,及时排除电极所产生的臭氧。
第七条 在清洁设备、更换墨粉及维修保养时,必须关闭电源后进行。
第八条 非专业人员严禁拆卸复印机。复印机出现异常或故障,必须报告管理人员安排专业人员检修,只有在修复正常后方可使用。
第九条 下班前必须检查复印机是否正常,然后关闭电源,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第六章 千斤顶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根据起重量和施工安全要求选用千斤顶,使用前应了解其性能和操作方法,经试顶确认良好,方可使用。
第二条 千斤顶应安放在有足够承载能力而又稳定的地面或建筑物上。上、下接触面之间,应垫以木板或麻袋等防滑材料。
第三条 千斤顶的放置,应对正被顶物件的中心位置,当同时使用二台以上的千斤顶进行操作时,不得超过允许承载能力的80%,须使各台千斤顶受力的合力作用线与被顶工作物中心吻合,以防千斤顶负重后发生倾斜。
第四条 千斤顶安置好后,应将物件稍微顶起,确认无异常时,方可继续起顶。
第五条 千斤顶工作时,不得超过额定高度,随着物件的升高而逐步增加支承垫块,物件下降时,应边落边抽出支承垫块,严禁一次抽出多块。垫块每次加抽不宜超过2~3cm,千斤顶每次起落完毕后,应立即旋紧保险箍。
第六条 千斤顶起落时,必须缓慢的进行,几台千斤顶同时起落时,必须保持同步均匀起落,不可一个快一个慢。
第七条 当起顶又长又高的工作物件时,应在两端交替起落,即一端垫实和两侧支承牢靠后,在另一端起落。严禁两端同时起落,以防顶翻工作物而发生事故。
第八条 液压千斤顶工作时,应由专人观察压力表的工作情况,如发现压力值突然增大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待查明原因,处理好后,方可继续作业。使用油压千斤顶,禁止站在保险塞的对面,并不准超载。
第九条 机械式千斤顶提升最大工作行程,不应超过丝杆或齿条全长的75%。
第七章 城市公交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为了加强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充分发挥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工作积极性。依据国家《劳动法》、《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公共汽车管理办法》,特制定安全管理人员操作规程。
第一条 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严格执行单位安全
管理规定,落实岗位职责。
第二条 对单位所属各生产岗位进行定期安全检查,记录详细,痕迹清晰,整改措施完备,整改结果有成效。
第三条 安全管理内勤人员对各项安全管理台帐、档案及时更新归档,妥善留存、保管重要资料备查,保证资料充分、有效、完整、持续性;编制驾驶员培训、轮训、复训计划并监督落实。
第四条 检查事故登记记录是否在规定时限内向统筹及交强险报案,是否向分管领导汇报、驾驶员是否认真总结事故教训,写出书面认识,认识是否到位,事故责任是否明确,责任人是否得到查处等“四不放过”制度是否落实,痕迹管理资料是否齐全有效。
第五条 安全管理外勤人员对单位交通事故处理及时,定期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分析总结,制定改进措施。定期组织安全学习及路检路查活动,配合交警部门做好警企共建工作,警企共建七项制度落实痕迹记录是否齐全有效(文字、图片)
第六条 上线集团公司QQ群,查看是否有新的工作指示、指令,及时上报分管领导。是否有相关信息交流,及时记录下载。及时在规定时限内上报相关材料。
第七条 GPS监控人员对运行车辆进行实时监控,及时纠正越站、甩站、中途调头等违章违规,并做好相关警示、处罚记录。根据气候特征、道路通行条件等客观情况编制、发送提示短信,提高驾驶员对事故的安全防范意识。
第八条 接受领导新的工作安排、按工作的轻重缓急,按顺序在规定工作日内完成工
作。
第九条 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应急预案学习,当发生突发事件及交通事故,迅速、快捷投入突发事件处理及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对预案由评价及记录,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编制下年度应急预案。
第十条 年终对一般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排查,有分析、有评审,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整改;对一般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进行梳理,危险性得到控制的,转换为一般危险源;危险性增大的,调整为重大危险源,制定重大危险源控制管理建议,及时提交安全副经理;写出安全生产工作建议,为编制下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提供实事求是的资料。
第八章 城市公交车辆调度员安全操作规程
为圆满完成城市公交客运任务,提高工作效率和乘客上座率,使车辆及驾驶员做到统一调配、统一调度、统一管理,特制定此规程。
第一条 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云南省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办法》、《城市客运服务规范》。熟悉城市公交车辆运行的监督、检查及违章处罚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掌握公交客运的特点和规律,根据各条公交线路的乘客流量,合理编制各条线路车辆运行计划,填写每条线路车辆报班登记卡,并对各个公交站点发班员进行监督检查;随时了解掌握车辆动态。
第三条 掌握乘客流量、流向等情况以及其乘客运输车辆的实际情况,全面细致地安排调度车辆运输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向领导反映, 向有关部门提出要求,采取措
施,保证运输计划的完成。
第四条 针对恶劣天气及突发事件,编制城市公交应急调度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做到调度合理、安全、有序、方便、快捷;采取循环运输、接驳运输、增加车辆、改线绕道等方式,完成突发状况下的公交运输任务,最大限度满足市民出行需求。
第五条 积极对外联系城区范围内的包车业务,为单位生产经营创收,组织好车辆、派车、发车、停车等环节,对包车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向驾驶员进行交代;不派人情车、带病车、疲劳车。
第六条 综合掌握单位安全生产经营状况,处理好日常工作,协调、沟通上下、内外关系,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对车辆运营过程中的主要问题,及时向领导反映,采取措施保证车辆运行秩序。
第七条 车辆运行前
1、全面掌握待班车辆的安全技术状态,确保安全生产,公交车辆的车容车貌、年检、二级维护、安全锤、灭火器、警示标志 、DVR、GPS等技术性能完好有效,符合发班要求。
2、严格把好当班驾驶员的资质证照是否合格:(1)检查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准驾证、保险卡、安全学习卡等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随身携带。(2)观察和了解当班驾驶员身体状况和心理思想状况,保证驾乘人员以最好的身体状况发车;使用酒精检查仪抽查当班驾驶员是否酒后驾车;检查驾乘人员仪表,穿着、胸牌、领带的佩戴是否符合单位管理规定;(3)对驾驶员进行安全告知。
第八条 车辆运行中
1、通过GPS监控掌握车辆运行情况;并及时了车辆的运行状况,
2、对车辆在运行中发生的故障或事故,要及时上报分管领导或相关部门,在保证车辆和旅客所处环境安全的前提下,并及时联系车辆接驳、转客、和施救。
3、在运输中当道路发生路阻或气象变化时,向驾驶员了解情况并向有关领导、部门及时反馈,并把路况和气候问题包括注意事项及时向正在运行的车辆驾驶员进行通报,注意安全并改道行驶。情况不明时不可盲目派车,当查明危及行车安全或接到上级指派命令时才可派车参与运行。
第九条 任务完成后
1、车辆回场后,督促驾驶员对车辆进行检查,车厢保持清洁干燥,发现安全技术问题及时报修;使车辆保持良好技术状态。
2、任务完成后要登记车辆安全运行的有关数 据参数及其它事项,整理综合、以便备查。
3、协助场站管理员督促车辆停靠在规定的车位,保证畅通发车。
第九章 城市公交机务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为保证公交车辆安全性能、规范机务员安全生产行为,结合城市公交特点,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一条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建立营运车辆技术档案,实行一车一档,实现车辆从购置到退出市场的全过程管理。对相内容的记载应当及时、完整和准确,不得随意更改。主要内容包括:车辆基本情况、主要部件更换情况、修理和二级维护记录、技术等级评定记录、类型等级评定记录、车辆变更记录、行驶里程记录、交通事故记录等。 严格管理好集团公司的“交通安全管理系统”和“云南省公路客运监管系统”。及时更新更改车辆安全信息,并写入车辆管理卡。
第二条 车辆年度检验、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转籍、技术检验、由机务通知并督促驾驶员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 车辆必须具有良好的技术状况方可参加营运。安全装置和设备必须齐全,如:安全锤、安全带、灭火器、三角木、故障警示牌、安全门或顶窗等齐全有效。
第四条 车辆发生故障必须及时修理(包括车箱外表的碰挂、脱漆),特别是危及到行车安全的重大隐患。如:制动、转向、轮胎、灯光装置等。严禁带病出车,谁过失谁负责。
第五条 建立车辆维护制度,车辆技术管理机构制定车辆维护计划,保证车辆按国家有关规定、技术规范及单位的规定进行维护。车辆维护分日常维护、和二级维护、等级评定。
1、日常维护由车辆驾驶人员操作执行,按单位要求做好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车辆检查,并认真填写公交车辆例行检查表。
2、二级维护按行业部门的要求严格执行,即每4个月进行一次二级维护。由机务员做出每个月二级维护计划表,并监督完成,完成后做出完成表。二级维护由维修部门负责
执行,按维修行业标准进行,其中心内容是除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调整转向节、转向摇臂、制动蹄片、悬架等经过一定时间使用容易磨损或变形的安全部件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换位,检查调整发动机工作状况和排气污气污染控制装置等。
3、做好营运车辆购置前有关车辆综合性能要求、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及客车类型等级、车辆与道路的适应性评估和论证。
4、根据国家标准及车辆的结构性能、使用条件等因素,科学、合理制定营运车辆技术管理定额标准,包括各种主要营运车型的定期维护周期、作业项目及燃料消耗量定额,轮胎行驶里程定额等。
5、制定营运车辆定期维护计划及计划的组织实施;负责营运车辆技术档案的建立和填写,保证营运车辆技术档案的完整和准确;做好车辆的维护及安全技术检查。
6、开展营运车辆燃油消耗量考核监管工作和安全行车、节能降耗、车辆维护等业务培训、技术竞赛活动;定期开展车辆维护与使用的相关培训。
7、营运车载安全应急设备的领用与监管。
8、车辆的报废和转出。
9、推广使用新技术、新能源、新材料、新结构的车辆。
10、开展油料、轮胎等易耗材料的定额考核。
11、结合单位年度工作排查存在的问题,采用措施整改,写出车辆及设备安全管理建
议,为编制下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提供实事求是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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