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销孔尺寸标注应按照以下形式书写: 1. 直径为D的定位销孔,标注为“定位销孔ΦD”,其中Φ代表直径的符号。 2. 圆形和方形定位销孔中心位置的标注,应该为“定位销孔中心至基准面的距离X”,其中X为距离值。 3. 对于多个定位销孔,应该分别标注其直径和中心至基准面的距离,如“定位销孔Φ6中心至基准面距离X”、“定位销孔Φ8中心至基准面距离Y”。 需要注意的是,标注中的直径符号应该采用中文符号“Φ”,而不是“φ”。此外,标注中的所有数字应该采用阿拉伯数字,而不是汉字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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