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甲乙双方按照互惠、互利、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以下协议:
一、被租房屋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 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为______年,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同期满,甲方如果继续对外租赁本房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必须在合同到期前30天与甲方商议签订新租赁合同,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出租。
三、租金、保证金及租金交付期限:
该商铺的租金: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__ 元。租金在交房时一次性交清。以上租金是不含税价,如有关部门检查需办理出租手续等应交缴的一切税费由乙方缴纳。
保证金: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付人民币:__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租金、保证金乙方必须按时一次性交齐,交不齐则视为违约。
四、租赁期房屋的修缮。房屋属人为的损坏由乙方及时修缮,由于不可抗拒的损坏,由甲方及时修缮。
五、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经济纠纷及其它任何责任与甲方无关。
六、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在合同履行期内,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者或相互对换房屋,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七、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与第三者发生的一切经济、民事等纠纷,甲方概不负责。
八、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保持所租房内外所有设施完好无损,如果确需改造或增设其他固定设施,应征得甲方同意后再进行,所需经费由乙方自付,合同期满时,乙方如需拆除,需将房屋恢复原样,不愿拆除或不得拆除的,甲方不予补偿。
九、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有变化,市里统一规划等其它原因需要拆除房屋,其租赁费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本合同即终止。乙方要积极配合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十、在合同履行期间,要遵纪守法,讲文明道德,自觉维护好室内外卫生。水、电、物业税费及社会公共收费(治安、卫生、工商、税务等)由乙方自行缴纳。
十一、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出售房屋,须在一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 代 表 :
乙方: 村(居)民:
甲方将 店面出租给乙方。为明确出租期间的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特定如下合同:
一、店面地点: 第四爿店面。
二、出租期限:五年,即自20xx年九月一日起至20xx年九月一日止。
三、租金:每年壹万拐仟元整,每年九月一日前一次性付清当年租金。
四、租用期间乙方应保管好房屋的基本设施,不能随意破坏墙壁、地板等原有设施;租用期间乙方应合法经营,依法缴纳税和缴纳一切费用。注意安全,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期满后完整交还甲方,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赔偿,赔偿金额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五、租赁期间,店面所需的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电费直接向有关部门交纳,水费每半年向甲方交纳一次,甲方以乙方水表上的用量按水厂规定水费收取。
六、租期内,甲方不能无故收回店面。如确因城建改造、公路拓宽需要和违反上述第四点等规定情况,甲方有权收回店面,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应退还给乙方租期未满月数的月平均租金。
七、承包期内,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租。若擅自转租,甲方有权收回店面,并取消租期未满的租金。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应自觉遵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明确的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签定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场地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店面租赁给乙方作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场所。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费用交纳时间(每次提前一个月)
场地使用费年付____________元,并向甲方交纳质量保证金____________元,保证金作为乙方承租期间发生服务、质量等问题的经济赔偿(合同终止时押金凭原收据退还)。
第四条:合同期满如乙方愿意继续使用该房屋,应在本合同期满前__________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如甲方继续出租该房屋,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五条:乙方在经营期间:电、水、房屋出租税、保险等各项费用由乙方支付。在经营期间的维修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具备经营服务项目的相关证书、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修理待业技术证书等相关手续。
第六条:在租赁期内,乙方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擅自将所租户屋转租、转让或抵押。不得在承租房屋内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第七条:租赁合同期满,乙方应当及时返还房屋,不得出现破坏现象。除经营设备,(可搬动物件)由乙方自行处理外,乙方对房屋进行装修或增建部分,无偿交甲方所有。
第:承租期内,乙方必须接受各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承担相应责任,乙方必须给甲方留条安全通道。
第九条:在租赁期内乙方经营当中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十条:甲、乙双方都必须履行并遵守上述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如有一方发生违约行为,便向别一方支付赔偿人民币全年的租金。
第十一条: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或征用及国家法律法规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出 租 人) 乙方: (承 租 人)
1、双方经协商将坐落于码道中路46号门面店房,朝南一间面积计40m2出租给乙方,租期为三年。租金每年¥8000.00元,乙方另需住宿和仓库。甲方在四楼提供一长间带卫生,租金每年¥20xx.00元
2、租金按年支付,先付租金后使用房屋。
3、乙方在租赁期内使用的水费、电费自负。水费、电费按瓯北出租屋市场价计算。
4、本房屋租赁期内乙方只有使用权,没有其它权利,不得转租给他人。
5、乙方如租赁期未满,不使用时,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声明,甲方如自己使用房屋也得提前一个月向乙方提出声明。
6、乙方在租赁期内,所租房屋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7、乙方在租赁期内,所发生一切纠纷等事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20xx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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